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应成立评审小组(由单位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和专家等组成),单位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考核方案(含考核标准),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01
职业道德和工作贡献(20分)
通过 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意民**调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等方式,全面考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将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纳入考核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0分):
1.担任现职以来,受到警告处分(已过处分期)的扣2分/次;警告(处分期内)、记过以上(已过处分期)处分的扣6分/次。
2.其它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视情况酌情扣分。
累计扣分超过8分(不含8分)者,不得申报参评高级职称。
02
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80分)
收集申报参评人员的工作量、病案、绩效考核、专业工作时间等数据,对其工作质量和数量进行客观评价。
(一)工作数量(50分)
用人单位根据《实施方案》中《晋升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的工作量考核原则,合理细化本单位各专业工作量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并公示。达不到《工作量要求》的参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推荐参评。
(二)工作质量(30分)
将诊疗疾病覆盖范围、开展手术或操作的难度、单病种诊疗例数、并发症发生例数、平均住院日及次均费用等作为考核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科学准确评价临床医师的执业能力和水平。其中,中医专业还应重点围绕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中药饮片处方比、中医治疗疑难危重病患者数量、中医非药物疗法使用率等中医药特色指标,评价中医医师的中医药诊疗能力和水平。
公共卫生专业重点围绕公共卫生现场处置、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南制定、健康教育和科普、循证决策、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建立能够考核工作质量的评价指标。药、护、技专业根据各自特点,围绕患者诊疗等建立能够考核工作质量的评价指标。
三、加分项(10分)
(一)长期扎根基层专技工作(5分)。对长期扎根基层医疗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且现仍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满15年记3分,每增加1年增加0.2分,5分封顶。
(二)医院感染与预防控制工作(5分)。对专职从事医院感染与预防控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医院感染与预防控制工作满2年记1分,每增加1年加1分,5分封顶。
附表: (来源:湖南省卫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