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为民说法365天,全文1118字,阅读全文约1分钟30秒
前几天,听朋友讲了一个关于强迫劳动者加班的一个案例,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顺便跟大家说一下,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小王经发小介绍到外省的一家工厂工作,这家工厂给的工资虽然不多,但是包吃包住,小王觉得待遇还算不错,但是工作了几天后,工厂开始要求小王他们加班,随后加班时间越来越长,并且说过没有加班费的。小王觉得强度太大了,有点受不了了,于是便向工厂提出辞职,但是工厂却不同意。

与此同时,工厂怕小王他们跑了,便安排五大三粗的保安轮流看着员工宿舍,每天都“接送”小王他们上下班,并且,在上班和加班期间将车间,工厂大门全都锁住。最后,小王找了个机会,给家里人打了个电话,说了这里的情况,她父母来把她接走了,她这才得到解放了。这段经历也给小王留下了十分痛苦的印象。

那么现在我们来分析一下小王这种情况。
首先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员工加班。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员工支付加班费。这个工厂主要存在这样一些违法行为:1.任意安排员工加班且不给加班费2.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员工进行加班。我们要知道劳动法中已经明确严格禁止强迫员工加班的行为。

那么我们遇到类似的情况该怎么办呢?该工厂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根据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以*力暴**、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机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所以说单位如果以非法限制我们人身自由等方式强迫我们加班的,我们可以不用事先告知单位的,就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征得公司同意。也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第九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以*力暴**、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的2.*辱侮**、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也就是说根据单位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单位除了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或者罚款或警告,还需要赔偿赔偿我们的损失。要是构成强迫劳动罪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我们在找工作的时候千万不要疏忽大意,即便是有同乡或熟人介绍也应当谨慎,一定要多方打听用人单位的工作待遇以及劳动条件等情况,最好是到公司认真看看,做到心中有数。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单位强迫劳动的情况,应在保护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工作单位,并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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