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神分裂症的治疗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社会康复治疗。
另外还可以采取其他躯体治疗,包括电休克治疗、胰岛素昏迷治疗法或精神外科疗法等。
1、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
“三早”是本病预后的关键
2、药物治疗原则
(1)单一药物治疗
一般从小剂量开始,缓慢加量,两周内加至治疗量。
(2)足剂量治疗
只要病情未达临床治愈,就应坚决加量,若加自最高剂量仍无效,再考虑换药。
高剂量时应密切注意不良反应。一般情况下不能突然停药。
(3)足疗程治疗
每种药物至少用完足疗程,若仍无效才考虑换药。
急性期治疗:
经治疗量系统治疗4~6周无效可考虑换药。
恢复期治疗:
以原有效药物、原有效剂量坚持继续巩固治疗,疗程至少3~6个月。
维持期治疗:
应根据个体及所用药物情况,确定是否减少剂量,把握预防复发所需剂量。
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摸索个体化的用药剂量。
(3)心理治疗
可以帮助患者改善精神症状,增强治疗依从性,改善患者人际关系。
(4)社会康复治疗
对临床痊愈的患者,应当鼓励其参加社会活动和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