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与生存受阻,村民愤怒的屠刀挥向村干部背后的无奈现实!

接连两天,5月10日、11日,山东、辽宁相继出现针对最基层的村(社区)干部的报复性袭击,再回看4月7日,重庆也是针对村干部的杀戮,这几个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特点,案件都是由一些民生问题引发,但这些民生问题长时间积累,形成了当事人强烈的挫败感,于是在某个特殊的时间点,局势不可控制,悲剧发生了!

我们来梳理一下这几个案件的事实。

5月11日清晨,辽宁东港马家岗村突发重大刑事案件。因土地纠纷,一村民持杀猪刀行凶,至少造成7人惨死2人重伤,其中多名无辜群众,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据网民反应,嫌疑人是因为相邻土地纠纷,与对方发生纠葛,但因为村里处理不公,偏向人多的这一方,导致嫌疑人心生报复。当天村主任有事外出,侥幸逃过一劫,但村主任的妻子却惨死在这场杀戮中。

无独有偶,就在前一天,5月10日,山东省济南长清区一村干部一家三口在家中遇害。目前,嫌犯已畏罪自杀。经初步调查,嫌犯疑因双方孩子间纠纷潜入被害人家中行凶。三名死中,丈夫为63岁的长清区文昌街道西李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妻子为37岁的济南葫芦湾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社长,另一名死者为15岁的儿子。据称凶手是援藏回来的高中教师,可能因为村支书的儿子与高中老师的孩子之前存在纠纷,怒而起杀心。

还有一例,2023年4月6日,重庆市彭水发生的一起命案,嫌疑人为54岁的男子吴某某,其因纠纷持刀行*杀凶**了同村4人后服用农药,其作案后已被警方控制,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死者都是执行村集体公务的村干部或干部亲属。据传,嫌疑人吴某某回乡创业,先后创办砖厂和养猪场。期间,砖厂建完后被村委会以占用农田为由强制拆除;后兴办养猪场在半山腰也遭到村委会阻止,双方之间矛盾越来越大,终究酿出*案惨**。

从这三例案情来看,当事人已经抱定了同归于尽的决心,并且都是一人致多人死伤,行凶时多次滥杀无辜,多名无辜人员遭伤害,嫌疑人将这些人都当成了帮凶,故杀之而后快!报复杀人的特征明显。

村(社区)处在基层治理的最前沿,面对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必须多措并举,化解矛盾,为老百姓做实事、做真事,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要做到这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推进村务公开,扩大老百姓知情权。

在农村基层,由于老百姓法制和法治知识局限性,很多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到基层执行时“打了折扣”,所以让基层老百姓有一种误解,认为制度的执行是基层干部决定的,“只要基层干部不为难自己,上面就没有人知道,这事也就过了”,这就出现了一种现象,明确国家禁止的事情却在基层各种力量的较量下却大行其道,说是黑恶势力吧?也不是,基层干部也不可能天天与这样的人和事去斗,毕竟谁也不是生活在真空中!这样就让基层老百姓形成一种错觉,法律法规的执行是可以商量的!关键出在老百姓知情权的欠缺,推行真正意义的村委公开、权力在阳光运行是根本。

其次,始终把民生问题放在基层治理的首位。

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和生存发展也是现实的需要,如何考虑到民生需求也是关键,如同该事件中的当事人一样,在农村要生存发展并不容易,可以看出,这些生产经营活动尽管可能游走在政策边缘,但对提高农村经济活力无疑是有正向推动力的,毕竟事关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和生存!

第三,合理引导,规范执法。

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难度不能低估,矛盾不可回避,在面临矛盾的时候,积极参与,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明确告知后果,进行充分的事前准备;合理规范生产生活秩序,在涉及乡村振兴、涉及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时候,充分考虑民生需求,不能简单地搞“一刀切”、置老百姓的民生需求于不顾。

第四,打通老百姓的维权通道。

如此极端的事件,反映出当前社会治理的复杂性,基层社会,利益纠葛、权利纷争、矛盾纠纷,通常情况而言,遇到如此极端的情况,受害方可以寻求法律的庇护,遇到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寻求上级部门,也可以用法律*器武**来保护自身权益。

但现实问题是,乡镇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很多工作都要依靠村(社区)开展,在涉及老百姓维权问题中,即便不是偏袒村干部,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老百姓诉求得不到满足,权利得不到保障,最终,导致底层老百姓维权困难,最多也就是“私了”,内心的积怨越来越深!

对于长期处于弱势的一方,对于发生在自身的侵害行为,由于长期处于弱势,隐忍的后果就是爆发,采用野蛮力量处置心中恩怨,报复性事件、如此的悲剧就形成了!

呼吁建立社会面弱势群体的扶助机制,当出现危机时可以迅速寻求政府庇护,让危险提前解除,而不是逼着弱势群体发出极端行为!

同时,地方政府也要弘扬社会面的公平正义,只有社会公平正义能够推行,冤屈能够得到化解,正义能够得到伸张,这样的悲剧才能避免!

公平正义与生存受阻,村民愤怒的屠刀挥向村干部背后的无奈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