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进屋打人事件后续 (湖南浏阳入室打人)

浏阳通报街道工作人员上门打人,浏阳打人事件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最近,湖南浏阳的街道办的廖主任火遍了全网,私闯民宅,当着孩子面打人,引起公愤。

廖主任带着三名穿制服的工作人员,说是上门沟通事情,但进门之后一分钟的时间都没有到,就开始上手了,先是推了一下业主,然后就直接上巴掌了殴打业主了

其实这名被打的业主仅仅是在小区业主群里面提了一个建议,一个在普通人眼中看来都很无害而又普通的建议。

小区很多门直接被封死了,这名业主在业主群里,建议物业在封死的门旁边安排人扫码检查,然后方便大家的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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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很正常的建议,对于这个街道廖主任来说,就是一种挑衅,挑战他的管理权威。

于是乎,这个街道主任就带了“三名保镖”上人家家里面去打人了。还给业主扣上了发表*政府反**言论的帽子,真的是荒谬至极。

整个犯罪事情清晰明了,性质影响可以说非常恶劣,全程都被监控拍下,幸亏有监控,没有监控怎么着也说不清,这个提醒了我,当务之急小区买个监控装在家里。

这件事情有三个严重的违法行为:一是,擅闯私宅;二是,殴打造成的人身伤害;三是,事后找被害人要求毁灭打人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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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纪委的处理结果,简单一点说就是,廖主任开除*党**籍、政务职务,管理岗位由九级降到十级,三个巡防员被开除了公职,打人的没多大事,没打人的被开除了。

同时,根据通报也看出背后一个更为直接的原因,该业主不久前曾将小区西北门出入口门锁破坏了,廖主任要求其去派出所沟通,业主不同意,才带巡防员上门沟通。还指出廖主任在此次事件中作风粗暴,这点尤为不同意,这明明就是犯罪,街道觉得业主违法可以走正常渠道,报警,上门沟通都很正常。两件事应该分开,觉得业主做的有不对的地方,需要强制传换到派出所,可以按照标准流程强制传换。

随便打人就是人身伤害,就是犯罪,知法犯法,还是公务人员应该开除公职队伍,同时追究刑事责任。更别提事后威胁了,应该再加一个恐吓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