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公司找理由降薪怎么办 (怀孕后公司逼我离职怎么办)

首先,我们先分析一下,公司为什么要逼迫手无寸铁还曾经为此做了贡献的女员工辞职。

1、公司没有缴纳生育保险:公司由于没有缴纳生育保险,导致员工发生的生育费用及其产假期间的工资都需要公司承担,于是想把员工开掉。

2、公司觉得女员工怀孕后工作效率低,又需要负担同等的薪酬。

3、合同到期,公司以为可以免除需要承担的责任,乘机辞退。

有上述想法的企业均属于短视,可以说凡是要逼迫女员工孕期离职的,基本上是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本身就属于违法,而且企业还不愿意承担由于违法后需要承担的生育津贴,生育生产费用。

如何对这种情况进行维权呢?

工作年限较短的员工可选择以下维权方式:

1、合同未到期:当事人可以要求自己的公司继续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履行,在下一次合同签订之前的这一段时间,当事人都有权利要求公司对自己支付相应的工资还有损失赔偿。损失包含生育报销费用,生育津贴费用等。

2、合同到期:用人的这一方要对辞退的怀孕的员工支付相关的工资,还有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是从辞退那一天到合同终止的那一天。所谓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每工作一年就要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工作年限较长的员工可选择以下维权方式:

1、《劳动合同法》中,对于怀孕的女职工有具体的相关规定,如果工作人员是女性,并且该女性还在怀孕的期间或者是生育期间以及孩子的哺乳期间,那么该女性所在的工作地点不可以违反《劳动合同法》,而对其进行劳动合同的解除。这一点规定,在法律上面是具有强制性的,任何公司都不可以违反这一点规定。如果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这一条规定,而对身有怀孕的女性职工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这名女性职工有权利要求所在的公司继续履行相关的劳动合同,执法机构要要求用人单位撤销对这名女性职工的劳动合同进行解除这个决定。如果当事人不想继续在原来的单位工作了,那么按照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原来的工作单位对于当事人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并且说要给予的经济补偿是一般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2、假如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不想再继续和公司履行原来的合同,也可以要求原来的用人单位对于非法解除自己劳动合同来进行相关的违约赔偿,原来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赔偿给当事人,赔偿的标准是当事人每工作一年就要赔偿两个月的工资。

把复杂的政策简单说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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