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
西河派出所接到线索称
有人伪造户口本证件
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进行核实

经调查
刘某想要和女友结婚
但是女友家里人不同意
拿不到户口本领不了结婚证
刘某便动起了歪心思
并且找到了好友王某

因王某之前称自己认识
会制作*证假**、伪造公章的李某
王某找到李某后说明缘由
并提供了刘某女友的身份信息
李某很快便制作好了一本假户口本
并由王某转交给了刘某
在刘某与其女友领证时被识破



民警通过调查
发现李某以“某某印务”门头房
为造假窝点
除了制作*证假**件以外
李某还伪造过企事业单位的印章
民警在现场查获
伪造的印章40余枚

目前
李某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
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刘某和王某因使用
伪造的国家机关证明文件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普法小贴士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国卖**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身卖**份证件罪】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不要为图方便走捷径
*证办**应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所有伪造、变造、买卖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