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丧事,连拉带唱,还有人唱歌跳舞,办所谓的“喜丧”。难道“丧事”真的该高兴吗?
何为“喜丧”,其实这个定义在古代,有明确的规定,“喜丧”是存在,但不说人人都能办“喜丧”。
“喜丧”自然很容易被我们理解,热热闹闹的办“丧事”,参与者也没有那么多的悲伤,也有人说“喜丧”就是把丧事当喜事办。
其实,“喜丧”在以前是有规定的,礼仪大邦,丧事又是礼仪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古人,认为人死也是另一种重生的开始,所以才有“喜丧”的存在。

而能作为“喜丧”的,我总结了一下,应该具备以下条件,才可能成为“喜丧”。
1、老人子女都健在
2、需要四世同堂
3、年龄要足够大
4、要善终,无疾而终
在中国吧传统文化中有五福之说:寿比南山、恭喜发财、健康安宁、品德高尚、善始善终。而五福最早出自《尚书.洪范》,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修好德、五曰考终命。
也就是说高寿与善终,我们这里说无疾而终,都是人的一种福气,一种福分。

比如我本人姥姥,可以说是四世同堂,寿终之年92岁,一觉睡着了,就在也没有醒过了,属于无疾而终,没有受罪,没有病痛折磨,这应该就是善终,属于“喜丧”。
作为几乎是全村年龄最高的老人,姥姥去世,全村人都来吊唁,但都没有戚容,反而都很为姥姥和舅舅们高兴。
我听说在河北,山东北部,如果碰上“喜丧”,附近十里八村的人甚至都会主动前来吊唁,以求“沾沾喜气”。
甚至,在姥姥丧礼的当天,还有村里老者告诉我,这是“喜丧”你不应该哭,也不用哭。

而现在我们一般所指的“丧事喜办”,往往都是扭曲其本意。成为了一种攀比,或者又称为了生者借机敛财的门路,这是对逝者的“*渎亵**”,也不是逝者愿意看到的。
有人有四个儿子,60多岁得癌症去世,儿孙为了跟别的老人攀比,请了戏班子,搭台唱戏。
有人有权有势,老父亲去世,灵堂摆了七天七夜,为的就是给凑份子的人留出充足的时间。
特别是出现了,老人去世,大办丧事,而作为儿女们竟然哭不出来,甚至催生了以“哭灵”为生的行业。
赵本山拍的《刘老根》,刚开始就是专门给人“哭灵”的,真是让人悲哀。

在我们沂蒙山区,现在基本村村都有“治丧委员会”。已经不存在丧事大办的现象,当然我没了“喜丧”。
一切从简,我们这里的习俗。如果亲人去世,简单办理,一天就完事。
前年,我一个堂哥50多岁,急性心肌梗塞,半夜2点人没得,第二天三点就火化出殡了。

“喜丧”也并不是谁都能办的,贸然的举报“喜丧”,用我们老人的话说,那是会折生者福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