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鳄龟要犯法吗 (恶意放生鳄鱼的危害)

都市时报记者 周婷婷 通讯员 常宗波 警方供图

恶意放生鳄鱼的危害,私自放生鳄雀鳝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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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野生动物,最好的处理方式是交给森林公安,否则可能好心办坏事。这不,一名游客担心路边售卖的“大乌龟”,便掏腰包购买后,还联合同伙私自进行放生。当合伙放生者拍了放生分享朋友圈后,被森林公安查获是才知道是“生态杀手”鳄龟。

游客买下“大乌龟”私自放生

4月1日,有网友发布微博称,“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有成都来的爱心团队,将一只疑似鳄龟的外来物种放生到西双版纳,并表示将会给当地物种造成毁灭性的打击。”消息传出后,引发众多网友热议,也引起当地森林公安的关注。次日,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勐腊派出所按举报的内容,对案件受案展开调查。

直到4月23日,警方公布了最新消息称被放生的鳄龟已被找到。经调查查明,3月29日,一名来自成都的游客汪某,途径景洪至勐腊的途中,看到有人在路边贩卖“大乌龟”。担心被人买去杀了吃,就和朋友出资买下“大乌龟”。

3月30日,汪某等人带着“大乌龟”来到勐腊县一家旅行社,委托员工杨某安排游玩项目。直到下午5点左右,汪某等人发现“大乌龟”一天没有进食,几乎奄奄一息,找到杨某商议处置“大乌龟”事宜。随后,汪某等人在杨某的带领下,来到勐腊镇勐远村委会南拼河进行放生。

途径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界桩时,参加放生的人员还抱着“大乌龟”合影留念,随后将“大乌龟”放生到南拼河内。

合伙放生者发朋友圈暴露行径

4月1日,等汪某等游客走后,杨某将当日放生的照片朋友圈,后被网友发现并通过微博举报给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2日,森林公安民警按举报内容,通过走访调查,找到了杨某。此时,杨某才得知自己放生的是外来物种鳄龟,且已经涉嫌违法。

为避免放生的鳄龟给西双版纳物种造成打击,杨某组织亲友团联合森林公安民警,对南拼河及周边村寨河流进行搜索。经过近20天的搜寻,依然无果。

4月22日,民警和杨某得到消息称,有橡胶厂的工人曾抓到一只大乌龟,且已经煮食。根据线索,找到了打捞乌龟并食用的村民张某某和杨某某。二人交代,3月31日,在南拼河下游发现“大乌龟”,并立即煮食,仅留下龟壳。森林公安比对后确认,被煮食的鳄龟为杨某等人放生的鳄龟。

经司法鉴定机构初步鉴定,杨某等人放生的确为外来物种鳄龟,放生地点权属不属于国家自然保护区。因杨某等人在得知放生的是鳄龟后,积极配合森林公安调查,并组织人员打捞鳄龟,有从轻处理的情节。按《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警方对杨某、汪某均处以2000元罚款。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警方提醒,遇到野生动物,最好的处理方式是交给森林公安,不要私自进行放生。

小知识

鳄龟,是现存最古老的爬行动物,世界最大的淡水龟之一、有淡水动物王者之称。主要分布于中北美洲,体型大,攻击性强,是龟类中最凶猛的一种。曾由于人类的猎杀失去栖息地,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成易危物种。属于杂食偏肉食动物,主要吃鱼、虾、蛙、蝾螈、小蛇、鸭、水鸟等,号称“生态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