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可不可以对*生活性**采取主动态度——浅谈女性的性权利

两性平等的第一个权利是什么,关于女性权利的问题

女性的*生活性**角色可以概括为两类:一类是事实,即女性在性活动实践中实际上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另一类是观念,即在人们心目中,女性可不可以对*生活性**采取主动态度,有没有享受性快乐的权利;在这个问题上,有二种观点,一种认为女性有主动追求性快乐的权利;另一种认为女性的性功能只是为男*服务性**的,所以女性在性活动中只能扮演被动的角色,主动提出性要求不是“好女人”应做的事。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性道德有一个最主要的特征,那就是把女人分成好女人和坏女人两类:前者是不喜欢性事的,后者是喜欢性事的;前者是性欲冷淡的,后者是性欲强烈的。这种性道德观同我们这个社会的性道德观有某种相似之处。

一、女性被动,男性主动

很多女性在*生活性**中都仅仅扮演被动角色,但其中也有一些观念上的区别——有人认为这样就是对的,是天经地义的,是女性应有的道德;另一种并不情愿,对这种在性权利上的不平等和男性对自己的性剥削感到反感,但不得不压抑自己。

一位自诉同丈夫感情很好的知识女性这样说:“我是被动的,从来没主动过。我觉得自己不该主动,女人嘛。即使心里满愿意的也不能主动,还是男同志主动一点比较好,女的主动不好。”

一位女性这样认为:“男的主动好,女的被带动,不要主动。”

又一位女性说:“性主要是为了让男方高兴。在和他的交往中,没有一次是我主动提出来的,每次他提出来都很突然,让我觉得意外。有时他提出来以后,我还在接着说刚才的话题,他就很生气,说:你能不能把这事丢一丢?可我觉得十分紧张。”

一位女性这样说:“我完全是被动的,牺牲型的。按理说,生孩子之后四十天不应该同房,可他没到日子就干了。”

另一位女性说:“全是他主动,我被动。”

“我从结婚到离婚,那么多年一直没体会过性的快感。我对结婚生孩子一直有很重的羞耻感。他每天都要,有时一晚两三次。我从没主动提出过,但他提出来我一次也没拒绝过。”

一位离婚女性说:“一直都是我为他服务,所以离婚对我来说一种解脱。他还跟别人说,离婚是因为性得不到满足,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

”他经常在酒后做那事,总是喝得酩酊大醉的,我感觉自己是被发泄的,所以对这事反感,他也没了感情。“

一位离婚女性说:”这些年他主动的时候多,我主动的时候少。结婚后有段时间,我工作很投入,每周只有一天在家,每次回家都特别累。他习惯于夜里三点做这事,每次总是把我从熟睡中弄醒。我又觉得疼,所以不太喜欢这件事。“

”在这件事上,我们之间都是他主动,但我觉得女方不是不可以主动提出这要求。“

”我们的关系中,我十次只有一次有快感。他只注意他自己的感受,不注意对方的感受。“

有的女性不主动向男方提性要求是由于照顾对方的考虑:”我怕给他增加心理压力,我从来不主动提。结果他反而以为我不喜欢他,只有见着孩子才有笑容,见我从来没笑容。“

有的女性并非出于羞耻感不愿提出性要求,而是等待男方用其主动性来证明对自己的爱。这两种情况在结果是一样的——都是男主动女被动,但实际上有很大的区别,一位女性有个比自己小很多的男方:”那天,我对他说:咱们晚上亲热亲热,他说:那也得看我愿意不愿意。晚上在床上他一向是主动的,这次他不主动,我就掉眼泪。“

另一位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从我和周围的女人接触所得的印象,都是男方特别着急,女的不急,让他们一边呆着去。我想这可能跟文化、饮食习惯、人种有一定关系,主要和传统有关。女人首先就觉得不应该多做这事。不过,我觉得有要求的女人也是正常的,三十如狼,四十如虎嘛。“

二、女性主动,男性被动

这种情况比较少见。如,一位女性说:”我主动的时候多,他还说,女方应该主动。“

一位离婚女性这样讲到她和前夫的关系:”我丈夫很单纯,特别顺从。他有时也主动,但没有我的同意他不会做什么。他的个性压抑得很厉害。我当初就觉得这样对他不公平,所以才同意和他结婚的。“

一位城市出身的女性嫁给了一位农村出身的男性,据她说,她常常是主动的:”我感情上挺满足的,因为我知道他心里对我特别好。我希望他感情冲动拥抱我一下,可他的做派是农村式的。所以老是我主动。“

三、观念的转变——女人也有享受性的权利

一位女性讲了自己在这个问题上观念变化:”我过去从来没有主动要求过,觉得一个女人去要求男人,太可耻了,臊得慌。我后来这个伴儿说过:男的需要女的主动;我说,哪有女的主动的,那太下贱了,太坏了,只有怀女人才会有这种要求,我只是附和他。直到跟这个男人好了之后我才觉得有了这种需要。“

有的女性从自己的经历中得出这样的看法:——男人喜欢女人有点主动性。一位女性说:“结婚那么多年,我就主动过一次,我对他说,你还能再来一次吗?他高兴极了。”

“我认为女人可以主动提性要求,这是女人的权利,不会显得低下,当然要提得艺术一些,让对方接受。”

有些女性则将男人分为只知满足自己和也懂得满足对方两大类,一位前后有过两个*伴侣性**的女性这样说:“我的两个*伴侣性**都属于让我也高兴的类型。”

有一位女性从自己与男友的交往中得到男人其实特别看重给女人带来快感这样一个结论:“我男朋友说过,他认为男人最大的快乐就是给女人带来快感。”

据调查,有些夫妻之间是不能讨论性问题的,因为羞于开口,或出于兴趣缺乏。但如果要男女双方都能享受性的快乐,就这一问题的交流是很有必要的。这一点似与教育程度有关。一位女性这样说:"他的文化层次比较高,可以交流,可以谈开——你觉得怎么好,什么都可以敞开谈。我们俩人之间的关系不像一般人那样,女人总是被动的。我们两人都是主动的,他也特别注意照顾我,不是仅仅满足自己。“

”一般是双方差不多。他每次求我我都同意;我提出来的时候他多数也同意,但如果他特别累就不行。“

”我的观念是,男女双方的权利应该是相互的,不应当仅仅是女人为男人服务,仅仅是男人从女人那里得到快乐;女人也可以得到同样的快乐。“

”我现在意识到在这件事上双方都应享受。一开始时,我只是感到恐怖,这跟那个时代的教育有关系,那个时代的教育是害人的、扭曲人性的。当时做这事时总怕怀孕。“

一位观念新潮的女性提出这样一种看法:”有些不得不和男朋友分手的人说,我这几年什么人也没跟,我都给了他,他对我这样不应该。我觉得这种说法不公平,因为在两个人的关系中,不是你为他怎么样了,而是双方都享受了。”这位女性还对女性的性权利和性关系的主动被动模式作了更细微的区分,在性权利方面她的观念是:虽然我自己从来没有这样做过,但我喜欢双方都享受。“

从调查可以看出,在人们的印象中,大多数的男女性关系是男主动女被动,不仅如此,还有人认为,性关系应当仅仅是女人为男人提供*服务性**。从仅为男人服务到自己也享受性的快乐,女人的观念发生着很大的变化。但是这种观念的转变又是充满犹豫与痛苦的——怀疑自己主动享受性活动是不是”坏女人“的行径;怀疑自己有没有要求男人为自己服务的权利;等等。女人要拥有作为一个人的完整的权利,就绝不应该放弃自己享受性快乐的权利。这无疑是男女平等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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