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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北发生一起震惊全国的医患纠纷案件。起因是因为患者贫穷付不起医药费,导致刚刚被缝合好的伤口又被主治医生拆线。事件一经媒体曝光便在全国上下引起轩然大波。人们纷纷指责医院没有履行好救死扶伤的义务,认钱不认人。那么这具体是一件什么样的事呢?跟着小编的介绍,接着往下看。
- 外来工人
2011年的武汉城市基础建设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炎热的夏季工地上的工人们都穿着一件很薄的黄色衬衫。去到太阳照射着地面,仿佛给工地刷上一层金漆。布什还会传来,工人们叮叮当当千锤百炼的敲打的声音。刚刚高中毕业的小曾,也离开了家乡来到湖北发展。由于没有什么知识文化,他选择了工地。这是他第一次进入工地,看着眼前忙碌的景象,他心里感觉到隐隐约约的不安。不过很快,他就在工地中逐渐熟悉了许多工友。他悬着的心也渐渐的放下来。

- 意外受伤
因为刚好进入建筑行业小曾在工地上搬运砖块混凝土和其他建筑材料。每天机器的轰鸣声都在他耳边回荡。他有时也会思考人生哲学,考虑以后的路想要往哪里走,然而他并没有得出答案。

又是炎热的一天小曾被派到一个高楼建筑工地。太阳直直的照着大地小曾的汗水肆意的流下来。他像往常一样,带上安全帽和手套投入到工作当中。
他在楼顶区域进行钢筋焊接。由于空间狭小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受伤,所以他每个动作都小心翼翼。
豆大的汗珠慢慢从额头上滚落下来润湿了他的瞳孔。正擦着汗一个不留神小曾脚下的脚手架晃了一下。他试图保持身体的平衡,可最终他还是无法控制身体跟随着脚手架一起摔倒在地。

落地的响声引起了旁边工友的关注。他们立刻过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只见小曾直挺挺地躺在水泥地上一根尖锐的钢筋刺穿了他的手臂剧痛,瞬间涌上了小真的神经末梢让他几乎无法忍受。他一边到抽着凉气,一边又感觉紧绷的肌肉突然变得瞬间无力。直见鲜血不断涌出,他的手臂红色的血液,在阳光下变得鲜艳而惊心。他不停的萎缩的身体,以求来减少痛苦的传导。
2.紧急送医
光有看到后立刻组织行动,他们不打了120然后用衣物紧紧包扎住小曾受伤的手臂是用衣物紧紧包扎住小曾受伤的手臂试图阻止流血。120很快赶来把小曾送到医院。送到医院后,主治医生看到小曾的情况立马组织手术。送小曾过来的工友们看小曾送进去手术了也就都回去了。医生用手套和消毒水仔细清洗小曾受伤的手臂。同时,用纱布和止血药物进行简单的止血处理,随即对伤口进行了缝合手术。

3.无力付款
伤口经过缝合之后,医院给小曾费用单据要求小曾去缴费处交钱需要交纳1400多元,可是小曾目前浑身上下只能拿出400元钱。小曾去科室和主治医生进行解释,希望对方通融通融等有钱了再把钱交给医院。奈何医生傲慢的耸了耸肩漫不经心地回答到:“分期付款,你以为医院是银行吗?我们没有时间和精力处理你的个人问题,如果你支付不起那就自己想办法。”

小曾感到沮丧,他握紧了账单,努力控制住情绪说:“医生,我明白账单是我的责任,但我的经济状况比较困难,我真的无法偿还这么高额的费用,您能否给我一些帮助呢?”
医生冷笑嘲讽地说:“帮助?你以为我们医院是什么是慈善机构吗?我们已经把手给你缝和好了,剩下的你必须要把钱给交出来。你要不还钱我们会告你的,让你付出代价。”
4.拆线
小曾听完医生的话也感觉怒气冲冲直接对医生吼到:“我现在就是没钱,实在不行你把线拆了算了。”本就是一时气话,没想到医生真的当真,开始准备工具了。今晚有些慌张害怕小曾也不想在医生面前低头,还是年轻了多少有些小孩子气到也硬是任忍着,让医生把线拆了。
此事在网上已经发酵,便引起了轩然大波,许多人开始指责医院过于无情没有医德。也有些网友觉得小曾脾气实在太过于句医生已经把线给他缝好了,他要不讲那些话也就不会再拆了。
【以案释法】
- 小曾算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属于工伤。 本文中小曾在工地工作时意外受伤,当时处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并且是因为工作才受了伤,显然符合上述中对于工伤的定义,所以曾某的手受伤是属于工伤。

而且工伤根据 《 社会保险法》第41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所以曾某的伤按法律规定来说并不应该由他自费解决,而是应该找工地的负责人来承担医药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该法规定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职责,包括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拒绝因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医疗费用的患者的救治。
3.从这条法律法规我们可以看出:人的生命和健康是最重要的;法律强调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职责,要求他们在患者经济困难时,仍然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和救治。这体现了对人的生命和健康价值的尊重,将患者的福祉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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