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提供职业病诊断可以起诉吗 (以案说法劳动者遭遇工伤找谁负责)

#哪些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我丈夫叫宋有江,是派遣工,用工单位十年不给他做职业病检查,给他选择的是大连大化集团大化医院自家推出的一款体检套餐给他当职业病,检查,扣押这样报告长达十年生前告诉他检查有事报告发给个人,没事公司留建档,而大化医院在明知给宋有江做的不是职业病检查,还帮用工单位出假诊断结论。还有漏诊,这样的报告被用工单位扣押到人死也拒绝提供,他生前从事的是,冶炼镍厂,高温粉尘车间收拾粉尘工作十年,用工单位不给他做职业病检查原因是他不是公司正式员工,人死了,我要不来这种检查报告,十年没给他交一分钱保险,一个月开一千八百多块钱,到最后两年开两干四百块钱,十年中只签两年合同还是扣押在用人单位手上,人死了也没有给我,是他一个人负责整个用工单位高温粉尘车间。还有其他公共区域,还负责给全公司员工洗十年工作服,人发现去医院就是肺癌晚胡,发现时他的血只维持在正常人一半了,医生问我知不知道他血哪去了?人死以后我才在医院调出四年的。之前六年一直押在用工单位手上了,我起诉到法院,法官控制不许在法庭提职业病,她说职业病不在她这审理,我律师也帮她告诉我不能在法院提职业病,人家物业律师都提出来不让你在法院审理。而法院也不委托职业病鉴定,只委托一家辽宁学苑司法鉴定,后因超出鉴定范围退鉴,法院就让我自己去找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在法官控制之下,我打遍我能打通的所有鉴定机构电话,都回我鉴定不了,但也有人告诉我你这种情况只能委托职业病鉴定,职业病是法官控制不许在法庭上提,在法官控制下我没有找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对方也拒绝提供可鉴定材料,只提供十年中四年不是职业病检查报告,最后在用工单位承认宋有江不是用工单位正式员工,没有义务给他按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给他做职业病检查,没有义务给他按职业病防治法要求把检查报告发给他,说白了就是人死于他们无关,而法院单方面强行认为,用工单位已履行了劳动绦护义务,按时给员工做体检,虽然没有证据证明体检报告交付宋有江本人,但结论无异常,是否书面交付,不会提前发现病情延长生存期。十年没有给他做职业病检查,并且检查报告多年前就有与职业相关病变,法院认为结论无异常,法喜知道我们看到这种检查报告不会去医院做进一步检查,继续在恶劣工作环境工作十年等死,大化医院出具报告不实与用工单位无关,当然我不否定大连大化医院为了赚黑心钱,帮用工单位出假职业病诊断结论,但是给宋有江选择这种检查是不是用工单位?在明知自己是高风险企业,就是因为宋有江不是工公司正式员工就给他选择这种检查,还扣押十年这种检查报告导致发现去医院就没有救治机会,两个月人去世,大连开发区法院驳回我诉讼请求篡改庭审笔录扣押我材料,明知大化医院帮用工单位给出的是假职业病诊断结论报告,法院还依据结论无异常作为判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