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22年,一位名叫王琦的女士在广西南宁蓝光雍锦澜湾购买了一套期房,并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分行申请了购房*款贷**,但后来王琦发现房屋的*款贷**没有划入《南宁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取而代之的是开发商的另一个账户。
她认为,农业银行南宁分行违规放贷也没有履行对开发商挪用账户资金的监管义务,应该为工程项目烂尾、房子延期交付承担责任。于是,在2022年7月1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在交房之前,银行停贷停息,不增加任何额外费用。
2023年7月3日,立案10个多月后,广西南宁蓝光雍锦澜湾业主王琦起诉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分行一案终于等来开庭。
7月3日,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分行的代理律师在庭上回应称,银行将*款贷**支付至非监管账户与房屋能否按期交付,不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房屋不能如期交付责任也并不在银行。庭审从上午9点半开始,历时2小时,法院未当庭宣判。
此消息一出,立刻引起广泛关注。近年来由于烂尾楼开发商跑路,业主却仍需正常还贷的事屡见不鲜,所以人们对此异常重视。
购房*款贷**转给谁?

办理购房*款贷**的流程基本上是:借款人先向银行提交房贷申请,接下来就是等银行的审批结果出来;待审批结果出来,审核通过,借款人就去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好相关手续,待手续办理齐全之后,接着就是银行放款,而借款人之后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期偿还*款贷**本息。
理论上,银行会把这笔*款贷**转给借款人,也就是购房者。不过之后马上就会被划拨到购房合同中指定的账户里,可能前后还不会超过一天的时间。
该流程其实就只是过一下账,而之所以如此,就是为了证明银行有按约定向购房者发放*款贷**,然后该笔款项会专款专用,用来支付购房者的房款。
购房*款贷**在购房者银行卡里时是处于锁定状态,所以客户是无法提现出来使用的,银行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挪作他用。
由此也可以看出,即使房子烂尾延期交付,购房者也不可以申请停止还贷,因为是购房者向银行申请的*款贷**,而且银行也把*款贷**发放给了购房者,而不是开发商,虽然只是走了个过场。
银行直接*款贷**给开发商不好吗?
银行可以直接*款贷**给开发商,但那就变成现房了,对购房者而言,现房要比期房偏贵一些,当然现房基本上也不存在这方面问题。
近年来,国家对房地产的政策收紧,银行对开发商*款贷**的审批更加严格,需要确定开发商是否可以把房子卖出去,是否有偿还*款贷**的能力。总之,没有十足的把握,银行不会轻易*款贷**给开发商。
业主就该当“冤大头”吗
无良的开发商拍拍屁股走人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银行还在时不时提醒及时还*款贷**,既交了首付又办了*款贷**的业主该怎么办,就该活活的当“冤大头”吗?

有人说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严重超期,并符合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时,购房人可以以开发商逾期交房为理由,要求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但是,开发商逾期交房时一般都会伴随资金紧张的情况,某些开发商甚至已经资不抵债,而开发商开发的房产上一般均设有银行的抵押权。也就是说,购房人即使解除合同,开发商也很可能无力返还购房款,而作为抵押权人的银行则可以要求变卖房产并优先受偿,购房*权人**利反而无法得到保护。
因此,建议购房者不要轻易解除购房合同,而是等待开发商交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消费者在交付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其有权要求开发商交房,抵押权人和施工人的权利均不得对抗消费者的该项权利。若消费者不解除购房合同,当该房屋符合交付条件,消费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自己。
结语

除了让业主痴痴的等待,是否还有别的办法可以阻止此类事件的发生,是否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下些真功夫:
1、银行必须将购房*款贷**通过借款人账户划拨到购房合同中约定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
2、国家相关部门加强对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防止挪作他用;
3、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者可以自发组织向法院申请开发商进入破产重组,通过第三方注资的方式使得项目重新开工。
4、对开发商申请的商品房项目进行严格审批,资金不到位,手续不齐全的一律不许预售,不得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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