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了怎么办 (醉驾后心里很痛苦怎么办)

醉驾了,怎么办?只有一个办法了,坐上时光机,咻_回到酒后,一定不能碰车!

要知道,2017年漳平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占比最多的是

2017年的案件总数为347件498人,其中危险驾驶案86件86人,占案件总数的24.78%

相信大部分的市民们应该都经历过。

接下来,给大家介绍几个案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案例一

郑某某(女)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经检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2.72mg/100ml)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载3岁女儿,与70岁邓某某驾驶的人力三轮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邓某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2017年4月21日,漳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郑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女同志们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在法律面前可是人人平等的。

我是女同志,警察蜀黍会“怜香惜玉”的。

案例二

杨某某酒后驾驶摩托车路过漳平一中大门口路段时撞到路边电线杆,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被送漳平市医院救治。在漳平市医院民警发现杨某某有浓烈酒精味,出警民警对其提取血液并送检。送检的杨某某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94.54mg/lOOml。

案例三

苏某某无证酒后驾驶一部无牌二轮摩托车要到双洋镇某旅社住宿。因未带身份证,苏某某又骑摩托车到双洋派出所开住宿证明。派出所民警发现苏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用呼气酒精含量检测仪对苏某某呼气检测,检测结果是203.7mg/ml,后将苏某某带至漳平市双洋镇卫生院进行血样提取。苏某某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68.22mg/100ml,属醉酒驾驶

案例四

廖某某无证醉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从九龙广场往桂林环岛方向行驶,至山水大酒店路口,与对向驶来的要左转弯的由刘某某醉酒后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某受轻伤、廖某某受重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交警大队认定:廖某某、刘某某负事故同等责任。经鉴定,刘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廖某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廖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漳平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

法条链接:

《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机公共安全的。

纵使酒驾无奇不有,法律惩处只有一个,不会给你惊喜。

文案:张黛颖、黄微

编辑:李秀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