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多种烈性传染病的基本消灭或得到控制
新中国建立以后,结合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在不长的时期内,我国已实现了对多种烈性传染病的基本消灭或控制。
这里所说的“烈性传染病”,是指那些传播迅速、患者死亡率高、在世界或中国的历史上曾造成过大面积人口死亡或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如天花、霍乱、鼠疫、血吸虫病、结核病、回归热、斑疹伤寒、疟疾、黑热病、脊髓灰质炎、麻疹、乙型脑炎、脑膜炎、白喉、百日咳、性病,等等。
这里所谓的“基本消灭”,是指在以后的若干年(至少10年)内在国内未再发现新的病例。但是,不排除在以后,由于卫生防疫工作逐浙松懈或某些内外条件的变化,又在国内重新发现新的病例,甚至不排除在某些条件下出现较大规模的流行或暴发的可能性。
这里所说的“控制”,是指某些烈性传染病的发病率显著下降,每年在国内仅发现少量新病例,而且一旦发现新的患者,可以及时得到隔离和治疗,不至使其蔓延传染,形成大面积的流行趋势。
当然,其中也有一些烈性传染病,如天花,是完全消灭了。
各种烈性传染病,对人民的生命和健康危害极大。新中国建立以后,在当时我国人均国民收入很低、医疗资源极其匮乏的情况下,能够在不长的时间内基本消灭或控制这些烈性传染病,这是一项了不起的重大成就,也是我国上世纪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人口数量猛增、人均寿命从35岁提高到68岁的重要原因之一。
传染病的消灭与控制,既是一个医学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
作为一个医学问题,上述的多种烈性传染病,在新中国成立以前,已经基本上得到了解决。经过世界各国医学家们的长期努力,对上述各种烈性传染病的病因、疾病传播的途径和传播方式、对这些传染病的预防措施、对患者的有效治疗方法,等等,都基本上已经研究清楚了。同时,也应该肯定,在旧中国,即有一批爱国的公共卫生专家、疾病防治专家,在那种极其困难的环境中,为中国人民的疾病防治工作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是,传染病的消灭与控制,也是一个社会问题。要在象中国这样一个幅员广大、人口众多、人均国民收入很低、人均受教育程度很低的国家内,消灭和控制这些烈性传染病,需要种种社会条件的配合。
有人给我提供了一份资料,说是在上世纪三十年代时,国民政府就建立了一个由政府主导、覆盖全国的县级医疗卫生体系,并基本控制了三大传染病中的鼠疫和霍乱。我基本不予采信。因为上世纪三十年代时,中国是一个四分五裂的局面,南京的国民政府控制的地区极为有限。人所共知,上世纪三十年代初,国内军阀林立,川系、粤系、桂系、滇系、黔系、西北的冯玉祥、山西的阎锡山、山东的韩复榘、东北的张学良,等等;先后两次蒋桂战争、蒋冯阎中原大战,等等。仅四川省一个省内,就发生过一系列军阀混战;1931年,东三省沦陷,随后日寇又步步进逼华北,1937年抗战爆发,大半个中国相继沦于敌手;还有蒋介石五次围剿*产党共**的苏区,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建立陕北根据地,等等。在这样一个年代,居然能够建立起一个“由政府主导,覆盖全国的县级医疗卫生体系”,这可能吗?说毛*东泽**时代建立起来的城乡卫生体系,实际上是继承了国民政府的医疗卫生体系,是贪国民政府之功为已有,这话有人信吗?在那个到处战火纷飞,尸横遍野,难民如潮的年月,说是政府有能力控制烈性传染病的传播,这可能吗?就说1943年发生在我国鲁西地区的霍乱大流行,死亡人数达42.76万人,系日军731部队投放霍乱病菌所造成,这至少说明,在那个时代,要消灭或控制这类传染病是不可能的。
旧中国确实有不少杰出的公共卫生专家和医学人才,他们在旧中国也确曾为普通民众的疾病防治作出过不懈的努力和一定的成绩。1949年时,所有知名的杰出科学人才都面临着一个抉择:是跟着国民*党**政府去台湾,还是继续留在大陆为新中国服务,那些选择继续留在大陆的著名人才,可能还要面对国民*党**特务的胁迫或绑架。那些选择留在大陆为新中国服务的公共卫生专家和医学人才,以后确实为新中国的医疗卫生事业作出了极大的贡献,人民应当感谢他们。
早在1952年底,在成立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同时,政府也成立了各级卫生防疫站,专门负责各种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在上世纪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前期,各级卫生防疫站的工作,是与当时群众*爱性**国卫生运动密切配合的,他们一方面对群众的爱国卫生运动作各种指导,另一方面,又对群众爱国卫生运动和除四害运动的成果进行统计、检查、评比等,同时还向参加运动的群众免费发放苍蝇拍、漂*粉白**、明矾、六六六粉各种工具和资料。各级卫生防疫站还负责在调查的基础上制订各种政府防疫投入计划,如公厕改造工程计划、阳沟改阴沟工程计划、臭水浜改造计划、血吸虫病防治计划,等等。
1965年毛*东泽**的“六·二六”指示发表以后,全国加速推进农村三级卫生体制的建设。县级卫生防疫站,与县中心医院(有的县还包括县中医院),同属三级体制中的第一级,县防疫站与县中心医院既有明确的分工(前者以“防”为主,后者以“治”为主),又相互密切配合,每逢有重大防疫任务,县中心医院通常都会抽出大量医护人员参加,县防疫站和县中心医院(包括县中医院),也常常会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所属乡镇(公社)、村(生产大队)进行卫生检查、评比。三级卫生体制形成后,每逢上级有重大的防疫任务,通常是县防疫站联合县中心医院,召集各乡镇(公社)卫生院负责人开会,布置任务;各乡镇(公社)卫生院负责人回去后再召集各村(生产大队)合作医疗站卫生员(赤脚医生),进一步将任务布置下去;村赤脚医生回去后,立即向生产大队领导汇报,在取得生产大队领导的支持并派社员协助的情况下,具体完成上级布置的防疫任务。所以,从县防疫站布置任务开始,用不了几天时间,全县各村都会行动起来。接着,就是各乡镇(公社)卫生院组成检查组对各村进行检查、评比,县防疫站和县中心医院组成检查组到各乡镇、村进行检查、评比。
现在来具体谈谈毛*东泽**时代基本消灭或控制了哪些烈性传染病:
(1)性病
性病实际上是以人们的*行为性**为传播途径的多种传染病的总称,如梅毒、淋病、软下疳、尖锐湿疣,等等。据建国之初的一次普查,当时我国有各种性病患者1000多万人。
防止性病传播的最有效措施就是规范人们的*行为性**。新中国建立后不久,政府就实行取缔*院妓**、改造*女妓**,严禁各种形式的*交性**易行为。同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普查,将普查出来的性病患者进行集中免费收治。没有几年功夫,性病即告绝迹。
(2)血吸虫病
此病是由裂体吸虫属血吸虫引起的一种慢性寄生虫病,主要流行于亚、非、拉美的73个国家,目前全世界患者人数约2亿。据有关资料,此病曾在我国肆虐2000多年,连长沙马王堆出土的汉墓女尸中,也发现了血吸虫卵。
这种病在我国俗称“大肚子病”,患者腹胀如鼓、上吐下泻、消瘦贫血、肝脾肿大,气促胸痛,重者神志昏迷,不久死亡。血吸虫病流行严重的地区,十室九空、人烟稀少、田园荒芜。
据1956年我国对血吸虫病的普查资料,该病流行于长江以南12个省级行政区的350余个县(市),流行面积达200多万平方公里,血吸虫病患者达1161.2万人,受感染威胁的人口达1亿以上(当时全国约6亿人口)。在患者中,约40%的人已经出现症状,劳动力受到损害;约有5%至10%已丧失劳动力,并已经受到死亡的威胁。患病的儿童影响发育,患病的妇女多不生育。流行区域里的绝大部分水域,如河流、湖泊、水塘、水田等都被血吸虫污染,即这些水域中都活动着大量血吸虫的幼虫——尾蚴,成为“疫水”。农民下水田劳动、在河中游泳、在池塘淘米洗菜,均极易感染血吸虫病。
1957年4月20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消灭血吸虫病的指示》,一埸轰轰烈烈的防治血吸虫病的人民战争就此展开。建立全国血吸虫病研究委员会(包括卫生、农业、水利和兽医等各个方面的专家一百二十余人);农民、城市居民、解放军官兵、学生一齐出动,消灭血吸虫的中间宿主——钉螺,使用多种灭螺的药物,创造多种灭螺的方法。结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排放“疫水”,严格管控粪便、进行粪便无害化处理,严格管控饮用水,禁止在受血吸虫污染的河流、池塘中游泳、淘米洗菜、洗衣服等。各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将传统中医治疗血吸虫病有效的验方和西医方法结合起来,创造更有效的治疗方案,大量集中收治血吸虫病患者。
1958年*跃进大**年代,消灭血吸虫病的运动也进入了高潮。疫区内统一规划、统一指挥,一声令下,男女老少齐出动,排疫水、灭钉螺,毛*东泽**诗词中的“天连五岭银锄落,地动三河铁臂摇”二句,即描述了当时的壮观情景。1958年6月30日,人民日报以《第一面红旗》为题,报道了江西余江县消灭血吸虫病的消息,毛*东泽**看了此消息后,高兴得“浮想联翩,夜不能寐。微风拂熙,旭日临窗。遥望南天,欣然命笔”,写下了七律《送瘟神》二首。
此后,长江以南350多个县(市),有247个县(市)陆续宣布消灭或基本消灭了血吸虫病,其余地方也已处于可控制状态。在此期间,全国累计治愈血吸虫病患者约100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