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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社会新闻,会产生这样一种感觉:我们的世界,每天被各种各样的大事小情、矛盾困惑所包围:今天,东邻被西邻养的狗咬了;明天,南邻家两口子闹离婚纠纷不断;后天,北邻二舅的朋友的邻居的二婶的小叔子让人给打成重伤……

有的人喜欢对这些事情评头论足,实际上,做一个看客容易,倘若真的置身其中,这些棘手的问题应该会搞得大多数人晕头转向吧。
有的人可能忍了,自己吃闷亏;有的人可能怒了,花钱请律师,与对方一撕到底;还有的人,找不准方向,走上了四处*访信**的道路……
那么问题来了:究竟该咋整?

看到这篇文章的小伙伴,你们真的很幸运。因为,在这一方面,淄检君还是有一定发言权的↓↓↓↓↓↓↓↓
咱们涉检*访信**群众有自己的法律顾问啦!大伙知道不? 咱们淄博检察机关每周会有固定时间,有律师前往全市各个区县检察院的“律师服务室”为老百姓解疑答惑。
这不,沂源的王大爷就在沂源县检察院的“律师服务室”里,解决了自己奔波了一年多也没处理好的问题。
沂源王大爷的*访信**之路
【“*访信**大爷”风雨无阻“*访信**路”】
2016年3月15日,星期二。
上午8:30,沂源县检察院控申接访大厅里,燕崖镇的*访信**人王大爷再一次如期而至。这是王大爷从2015年以来风雨无阻的来访习惯。
让王大爷这么坚持的是这样一件事情……
2007年,王大爷因地邻纠纷和本村另一王姓村民发生争执厮打并互致轻微伤(根据法医鉴定结论),王大爷伤及头部,较对方当事人伤势偏重,各项诊疗花费相对较多,当地派出所出警并对双方当事人分别作出警告处理结案,另就医药费赔偿事宜建议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之后,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王大爷获赔4000余元医药费。
但自2014年以来,王大爷时感头部不适,去医院检查发现有轻微脑梗,需持续用药治疗,王大爷认为该病是因当年头部曾受过外伤导致的后遗症,为了印证这一想法,他多次到当地派出所和法庭要求查阅当年案件的卷宗材料,并要求原案承办人给予说法未果,遂与派出所干警发生争执,于是,他愤而向检察机关控告公安干警滥用职权、法院对案件处理不公。

【法律理性 化解盲目*访信**】
尽管王大爷的诉求不属检察机关辖内事项,沂源县检察院的接访人员已多次向其耐心解释,但依然无法撼动王大爷自2015年以来风雨无阻坚守的来访习惯。
这一天,恰好是“律师服务室”张云红律师值班,为了更好地做通王大爷的思想工作,彻底化解其心结,检察院接访人员积极引导王大爷到张律师的接访窗口,告知其可向张律师咨询。
在充分了解王大爷诉求的基础上,张律师分别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对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和情绪疏导工作。
首先,就王大爷一直耿耿于怀的“公安干警不让查卷,说话还高门大嗓很难听”的事,告知其查阅卷宗可委托律师按正常程序代为办理,至于公安干警“说话不好听”的事,属于执法作风问题,可向公安局纪检部门反映。
再针对王大爷提出的“法院处理不公”问题,张律师告知其因原案是以调解结案,*访信**人提不出法院调解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或违反当事人意愿的证据,且仔细斟酌调解书内容并无发现失当之处,况且还有“今后其伤情如有后遗症,可随时根据医疗机构诊断结论再向法院起诉追偿”这一非常人性化的条款,给王大爷预留了日后维权的空间,故而法院对原案处理还是比较客观公正的。

张律师建议王大爷就自身病情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重新诊断,若能证明该病是因当年外伤引发的后遗症,可根据原调解书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原案加害人要求损害赔偿。
经过张律师和接访人员3个多小时苦口婆心的劝导,王大爷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临走时,王大爷不好意思地握着检察院接访人员的手,他说,一年多了,自己几乎每周一或周二,都卡着上班的点来检察院接访大厅讨说法,每次来,接访员都是笑脸相迎、耐心接待,甚至好几次来时已经错过饭点,接访人还给自己买饭吃。他对接访人员说:“可我那时固执地认为你们是在袒护公安局和法院,不想给我真正处理问题,才用这种表面上对我好的方式敷衍应付我。直到今天,听了张律师的解释和你们一直以来给我的答复一样,我才明白是我误会了你们,曲解了你们的好意。对不起!也谢谢你们!”
有时,当事人的激动情绪,难免会令其思维走偏。这时,需要第三方出面,为其拨开“迷雾”。而检察院的“律师服务室”就肩负着这样的职能。
律师服务室
【什么是律师服务室?】
“律师服务室”是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访信**案件工作的一种形式。
律师为*访信**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基本方式主要有: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援助、代理申诉,以及帮助*访信**群众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等。
律师作为社会第三方,可以参与检察机关对重大、疑难、复杂涉法涉诉*访信**案件的公开听证、公开答询,对涉法涉诉*访信**案件进行分析、评议。在这期间,如果发现检察机关原案件办理中存在执法错误或瑕疵的,还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法律意见和工作建议。检察机关有专人,按照专门办理流程,来依法处理和答复。

【律师服务室中律师的独立性如何保持?】
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访信**案件工作中,一个关键的问题是,要注意保持律师的客观独立性,避免使律师成为帮助检察机关接访的“说客”。
为了避免这一问题,淄博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访信**案件工作暂行办法(试行)》,由律师协会在选拔优秀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获得“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访信**案件律师事务所”标牌和“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访信**案件律师证”,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由市司法局对值班律师进行监督、管理、考核,协调解决经费保障问题,从制度上保证了律师的独立性。

【值班律师有哪些方面可以帮你?】
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访信**案件包括以下情形: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批准逮捕或不起诉决定的申诉案件;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案件;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
(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对国家赔偿案件作出决定的申诉案件;
(五)不服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或刑事判决、裁定监督决定的申诉案件;
(六)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涉法涉诉*访信**案件。

律师代理涉法涉诉*访信**案件包括以下情形:
(一)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刑事判决、裁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案件;
(二)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经再审后仍不服,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案件;
(三)不服公安机关刑事处理决定,要求人民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依法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
(四)不服人民检察院刑事处理决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案件;
(五)人民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申请的案件;
(六)不服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赔偿监督的案件;
(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依法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
(八)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或者申请,依法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其他涉法涉诉*访信**案件。

【淄博市检察机关“律师服务室”值班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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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检君相信,没有什么矛盾是法理所不能解决的。如果有,那就需要我们再多一份耐心!
今天的话题就到这儿了,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各位亲们留言,淄检君会尽力为你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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