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核定征收后怎么办 (取消个体核定征收的通知)

上海一般纳税人个独/合伙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已经由核定征收全部改为查账征收!但因年度内不能有两种征收方式,所以查账征收,大概率会从2021年1月1日开始,而查账征收意味着要查发票、查进项。

01什么是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税款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

案 例

个人独资企业只需要缴纳增值税,个人经营所得税以及附加税,个人经营所得税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核定税率0.6%,综合税率1.66%。*票开**额限制在500万以内,有税务局出示的核定通知书,在税收系统显示核定征收。

举例:某服务公司年营业额在500万元,成本费用100万。正常需要缴纳:

增值税:500万*6%=30万

附加税:30万*6=1.8万

企业所得税:(500万-100万)*25%=100万。

如果再加上股东分红:(500万-131.8万)*20%=73.63万

总税额为:30万+1.8万+100万+73.63万=205.43万

税负率达到了40%。通过利用目前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后,需要纳税:500万*1.66%=8.3万元。企业直接合理省税了197.13万之多。

取消个体核定征收的通知,取消核定征收后怎么办

02为什么税务局要逐步取消核定征收?

1.核定征收管理风险巨大

核定征收是一种粗放的管理方式,主要是针对没有建账的或者建了账但是税务机关不信的。核定征收原本是惩罚性措施,但在实务中,却逐渐成为了一种“税收优惠”。目前,核定征收存在非常大的风险!

2.造成税款直接流失

  1. 核定征收企业发生大额股权转让或财产转让,无论产生多少所得,都只能按照该行业的应税所得率进行征收,导致税款流失。
  2. 核定征收企业主营项目确定有误,或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导致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低于行业下限,导致税款流失。
  3. 核定征收税款少于按会计利润计算的应纳所得税款,导致税款流失。

3.造成下游企业计税基础减少

主要途径有2个:定额征收企业在定额范围内存在*开代**、虚开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的行为,对下游企业的所得税税基造成侵蚀;定率征收企业由于实际税负低,存在承担少量税款而开具大量发票用于下游企业按25%税前扣除的情况(特别是关联企业),侵蚀企业所得税税基。

4.造成上游企业税款流失

按收入定率征收企业或定额征收企业,由于没有支出发票也不影响所得税的计算,可能不向上游企业索取发票,将导致上游企业藏匿收入,少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随着税收现代化服务的不断推进,核定征收程序流于形式,核定的税额未能反映企业的实际纳税能力,造成国家税源的损失,容易滋生税收腐败等问题。逐步实现取消核定征收,能减少税源损失、保证了税收的公平性。

03十多万家个独企业何去何从?

在上海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已超过10万家,这些企业在取消核定征收后该何去何从?

  • 优惠政策应享尽享。虽说各地在收紧核定政策,但任何政策的推行,都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上海的核定取消了,也仍然有地区可以进行一般纳税人个独的核定、股权转让的核定。这就需要企业能尽可能掌握各地的信息政策,以及变动情况,在合理的筹划下,尽可能降低税负。
  • 税收策划合理性、前置性。税收策划不仅仅是技术,更是一门艺术。

做好税务筹划,要了解各地区现行的优惠政策,更要了解它可能出现的变动;不仅要追求利益最大化,更需要保证税收筹划证据链的完善、合规性;同时提前做好规划,防控各环节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