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和别人开房间可以报警吗 (发现老公开房间过后可以报警吗)

新闻事件

夫妻开房“动静”太大被报警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凌晨时分,窗外飘来女子惨叫声,这让人心里瘆得慌。7月16日凌晨3点多,住在福州沁园路附近的居民报警称,听到附近的福州火车站旁某宾馆里有女子惨叫,怀疑有强奸案发生。

报警人在电话中称,自己住在宾馆后的一栋居民楼内,“半夜三更的,我听到对面楼一家宾馆里,有个女的叫得很凄惨,可能是发生了强奸案”。民警连忙赶到事发宾馆,敲开报警人所说的房间,房内一对青年男女见民警出现,颇为惊讶。

经核实,两人为夫妻关系。宾馆服务员说,房间里的这对男女确实“动静”比较大,但没想到隔壁楼的居民会报警。之后,民警对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法律点评

从法律角度看,本案涉及多方法律关系。

一是消费者(本案这对夫妻)与宾馆之间的住宿合同法律关系,适用《合同法》调整。

本案中,该宾馆为这对夫妻提供的是住宿服务,按照通常的惯例,对消费者入住的客房应当保证安全保障、互不打扰的基本义务。如果宾馆不能尽到这些义务,比如隔音效果差,这对夫妻可以提出宾馆赔礼道歉、对房间进行加强隔音处理或者换房的合理要求。

二是附近住家户(本案报警人)与宾馆的相邻法律关系,适用《民法通则》。

通常,宾馆与附近住家户都很难避免会发生一些纠纷,涉及到最多的就是侵犯了住家户的采光权(住家户被宾馆高楼遮挡)、通行权(宾馆挡道)以及噪音和油烟污染等。

本案中,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报警人在向公安机关报警的同时,可以要求宾馆方承担相应噪音污染的侵权法律责任,即赔礼道歉、及时处理客房隔音问题,并可提出适当的精神损害赔偿。

三是警方与宾馆、入住消费者三者之间的治安管理法律关系,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报道中,警方接警后派出警员执法,在调查核实相关事实后,民警对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对此,老编持保留意见,本案中,这对夫妻的合法关系已经证实,而且法律也没有禁止合法夫妻在宾馆内发生(你懂的)行为。同时,夫妻开房“动静”太大并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社会生活噪声”,而警方也是因收到强奸案报警为由出警。因此,这对夫妻的行为并未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另一方面,正如刚才说的,这对夫妻正常入住宾馆,动静太大也是基于对宾馆隔音效果的信任,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情理上来说,这对夫妻的行为都没有过错,所以不应对其批评教育。

四是其他入住宾馆的消费者与宾馆的住宿合同法律关系。

本案中,尽管并没有其他入住该宾馆的消费者出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却有类似消费者成功维权的个案。

【隔壁男女"动静"太大 酒店道歉还给补偿】

2009年4月3日,某媒体记者陈强入住贵阳市中山东路54号的 “7天连锁酒店”。当晚11点多,由于房间隔音效果不好,他被隔壁男女“办事”给骚扰了……从贵州回福建后,陈强认为,7天连锁酒店的广告打出的口号是“让客人天天睡好觉”,而自己在贵阳入住该酒店后,却因隔壁客人的半夜骚扰没有睡好觉,酒店方面其实是为他提供了不合格的服务,他有权索赔。为此,他请厦门嘉禾嘉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舟雄出面和酒店方面交涉。

据黄舟雄介绍,他已向7天连锁酒店发了律师函,代陈强向酒店方面交涉,要酒店方面向陈强作书面赔礼道歉,并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对于给陈先生造成的精神烦恼予以适当的精神补偿。

黄舟雄说,他代陈强提出这些要求的理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7天连锁酒店作为经营者,有义务确保其对消费者所作的服务宣传与真实情况相符。如果酒店的硬件和软件无法保障客人“天天睡好觉”,就不得作不切实际的宣传。

就陈强提出的两项要求,记者联系了7天连锁酒店位于广州的总部。该酒店一位负责人说,本着顾客至上的原则,酒店将给陈强先生书面致歉,同时给予适当的补偿。

小贴士

挑选快捷酒店小技巧

实际上,本起新闻事件还涉及消费者隐私权的问题,作为住客,不可能改变酒店的装修,但是在入住时,还是可以通过一些小技巧,来挑选相对安静的房间,并且保护自己的隐私。

1.尽量不要选择在马路边的酒店,尤其要避免酒店对面是高层建筑的情况,因为交通噪声会通过对面高楼的反射,增加房间的噪声。

2.选择房间时,不要挑选楼道口或电梯口的房间,这些房间过往人群比较多,既会有许多噪声从楼道传来,也会有泄漏隐私的可能。

3.要想保护自己的隐私,首先不要在卫生间里说话;其次,除了降低说话音量外,也可以把电视机音量调高,来掩盖自己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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