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技术资格的评审质量,推进评价工作科学化,省人社厅要求广东省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 格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自2012年起在高级工程师(教 授级)资格专业组评审中全面推行面试答辩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广 东省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面试答辩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精神,结合电力工程评审实际,为做好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专业组评审中面试答辩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面试答辩的目的
面试答辩是科学、客观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水平、专业技 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通过面试答辩,有助于评委判定申报人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的真实性,有助于评委全面直接 地了解和掌握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等情况,以便对申报人做出更加客观公正的评价。面试答辩是专业组评审的重要组成部分,面试答辩结果作为专业评审组和评委会讨论评议和投票表决时的重要参考。
二、面试答辩的基本原则
面试答辩要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规范的原则,坚持突出业绩和能力为先、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原则。面试答辩结果申报当年一次性有效,不对外公布,面试答辩结束不得进行复议、复评。申报人不按要求参加面试答辩的,其申报材料不再提交评委会评审。
三、面试答辩的对象
经办公室日常工作部门审核,符合 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申报资格并申报参加当年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属于面试答辩对象 范围。
四、面试答辩内容及评价要素
(一)面试答辩内容一般由两部分组成, 答辩时间原则上为每人 15 至 20 分钟 。必要时面试答辩小组可视情适当缩短或延长答辩时间。
第一部分: 申报人个人情况简述(3~5 分钟) 。要求申报人对获 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情况等进行简要陈 述。
第二部分: 专业问题问答(12~15 分钟) 。面试答辩小组成员根 据申报人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拟定两道专业题,由申报人逐一予以回答。专业问题其中一题侧重于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 成果,另一题侧重于申报人的论文著作、专项技术分析报告、专业技 术工作报告等。
(二)面试答辩小组成员根据申报人的回答情况进行实名量化赋 分,满分为100分,其 中个人情况简述 20 分,专业问题 80分(工作 业绩能力部分50 分+论文著作部分30分)。
(三)答辩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85分及以上为优,70分至84分为良,60分至69分为中,59分及以下为差。
五、面试答辩的程序
面试答辩在专业组评审阶段进行。专业组评审包括审阅材料、面 试答辩、讨论评议和投票表决等环节,面试答辩是其重要环节之一。
面试答辩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通知申报人 办公室日常工作部门在正式面试答辩前3个工作日,由办公室日 常工作部门将面试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知申报人。申报人不按要求参加面试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评审,其申报材料 不再提交评委会评审。
(二)开展面试答辩 面试答辩由面试答辩小组组长主持,由负责审阅材料的评委进行 提问,必要时,小组其他评委可再深入提问。申报人回答问题完毕后,面试答辩小组评委经过集体讨论评议,根据《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教 授级)资格评审面试答辩量化赋分参考标准》(附录 1),在《电力工 程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面试答辩评分表》(附录 2)上对 面试答辩人员进行独立实名量化赋分。
(三)面试答辩成绩汇总 面试答辩结束后,由办公室日常工作部门工作人员收集评委打分 表现场统计分数,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统计填写《电力工程高级工 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面试答辩情况汇总表》(附录 3)。面试答辩结果不对外公布,但须提交专业评审组作为讨论评议和 投票表决时的参考。
(四)面试答辩记录 面试答辩小组的提问评委按照《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资格评审面试答辩记录表》(附录 4)的要求,负责做好面试答辩记 录工作,并由提问评委和面试答辩小组组长在记录表上签名确认。
六、面试答辩的组织实施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面试答辩的全面指导;办公室 日常工作部门(粤电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面试答辩的组织实施; 面试答辩小组负责面试答辩的具体操作。面试答辩小组成员一般由出席专业组评审会议的评委担任。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评审组将根据申报人数组成若干面试答辩小组进行,且每个面试答辩小组不少于 3 人。
七、面试答辩评委的职责
(一)负责面试答辩问题的拟定;
(二)按规定要求开展面试答辩工作,并做好面试答辩记录;
(三)按照评价要素,客观、公正地对面试答辩对象进行评价。 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专业评审组负责做好面试答 辩会议的简要记录,包括面试答辩的时间、地点、对象、面试答辩题 目及回答要点、面试答辩主持人、提问评委、评委成员等。
八、纪律要求
(一)申报人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并经工作人员验证后,进行面试答辩。
(二)申报人必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维护答辩会场秩序和遵守 场内纪律。答辩时,未经事先批准不得携带参考书籍和通讯工具。
(三)答辩中,必须做到有问必答。答辩完毕,不得在场内滞留。 退场后不得与未答辩人员交流。
(四)面试答辩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面试答辩评委或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专业评审组按有关规定需要与申报人回避的, 应在面试答辩的组织实施工作中全程回避。
(五)面试答辩评委和有关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守保密 纪律,不得泄露面试答辩题目、评议内容和表决情况等,不对外接受 有关面试答辩情况的查询,不得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包庇偏袒、 打击报复等违纪违规行为。
九、材料归档
办公室日常工作部门将《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 审面试答辩评分表》、《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面试 答辩记录表》、《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评审面试答辩情 况汇总表》等有关材料装订成册,归档备查。
十、答辩费用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06〕629 号文的规 定,每位申报者需交纳答辩费 14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