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公积金待遇 (邳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新政策)

邳州住房公积金,邳州公积金待遇

12月7日上午,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主要介绍中心镇(小城市)和国家级美丽宜居小镇试点住房公积金*款贷**推进工作有关情况。

邳州住房公积金,邳州公积金待遇

推进背景:

今年9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在全市中心镇(小城市)和国家级美丽宜居小镇试点住房公积金*款贷**指导意见的通知》。

通过在试点中心镇(小城市)和国家级美丽宜居小镇开办住房公积金*款贷**,帮助基层职工和农民工解决购房难、*款贷**难的问题。

鼓励引导其使用住房公积金*款贷**在乡镇购房,利用住房公积金推动我市城镇化进程。

国家级美丽宜居小镇

邳州市官湖镇

9个中心镇(小城市)

丰县欢口镇、

沛县敬安镇、

睢宁县双沟镇、

邳州市铁富镇、

新沂市草桥镇、

铜山区利国镇和大彭镇、

贾汪区大吴街道、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街道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与上述10个镇(街道)联合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缴存范围,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城市建设职能,支持全市新型中心镇建设。

邳州住房公积金,邳州公积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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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年11月底

县区各乡镇共发放住房公积金*款贷**

487笔8711.7万元

支持乡镇住宅建设资金

17443.7万元

解决职工住房建筑面积

54714.6平方米

新增开户单位36家

缴存职工16240人

带动房地产消费18亿元

对助力宜居宜业的乡镇建设

起到极大的推进作用

1 放宽住房公积金*款贷**的条件

试点范围的基层职工和农民工等人员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款贷**,优先安排资金保证各试点范围内商品住房项目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款贷**,确保及时放款,项目开发企业可通过网络在市公积金中心申请登记备案。

在各试点范围内推广应用市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合作开发的“个人公积金e家贷”和“中小企业公积金信用贷”信用*款贷**项目。

2 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 试点范围内,基层职工和农民工等人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金,且每年可以提取一次。

  • 基层职工和农民工等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连续2年以上未再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 基层职工和农民工等人员、配偶、子女遭遇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凭有效证明材料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3 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中心镇(小城市)培育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各级部门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小步慢走,分期分批建缴”的政策。

通过政策引导逐步扩大试点镇(街道)用工单位的建缴工作,引导企业经营者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承担法定的社会责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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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住房公积金,邳州公积金待遇

住房公积金目前在徐州10个中心镇(小城市)开展试点工作,明年计划扩大到30个乡镇

通过联合当地镇政府开展全面的政策宣讲工作,通过政策扶植,政府行政推动,逐步提高职工公积金缴存覆盖率,进一步推动中心镇(小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高中心镇的竞争力。

让更多的职工享受公积金*款贷**获得良好的居住条件,可以让更多的职工能够安心留下发展本地企业,对于引进人才,提高乡镇人口净流量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徐州发布:杨旭东 徐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