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红本”残疾人证不能免票乘车?
多部门联合化解热心市民误解
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明 见习记者 熊婷
市民杨先生是个留意生活的“细心人”,最近一段时间,他乘坐公交车时发现,有残疾人手持红色封皮的残疾人证,却无法享受免费乘车的优待。这是怎么回事?
“红本”不管用?
“去年10月,我坐5路公交车经过唐兴寺公交车站时,一个50岁左右的女性上了车,其手指上很明显能看到有残缺。她拿着红本残疾人证,却被司机要求投币上车,司机说这个红本本不管用了。”
杨先生介绍,据他所知,残疾人证分红色和绿色两种封面,红色对应的是工伤残疾,绿色对应的是先天残疾或其他意外致残,“她拿的红本本,那么意味着是工伤残疾,但把她排除在免票优待之外,太让人心寒了。”
为了此事,杨先生找到了市公共交通公司(以下简称“公交公司”)咨询,公交公司回复,只要乘客使用的是本人的残疾人证,不管是哪种封面,都可以享受免票乘车待遇。
得到公交公司答复后,杨先生继续留意残疾人乘车情况,发现仍有部分持红本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无法享受免票乘车。屡次发现这种情况后,杨先生将情况反映给本报新闻热线,“都是残疾人,享受优待政策却是天壤之别,这对持红本的残疾人不公平。”
误解导致将两证等同
杨先生向我们提供了他拍到的“红本”残疾人证,其封面印有“湖南省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证书”“湖南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制”等字样;内页标明的发证机构和时间分别为“湘潭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2004年8月10日”。
我们就此咨询了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工作人员介绍,“《湖南省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证书》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画等号。如一个人手指骨折,可能工伤鉴定为工伤十级,但不管从事实上还是残联的鉴定结果上,这个人都不是残疾人。”同时,2015年左右,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就已不发放《湖南省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证书》,而是通过《湘潭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来证明工伤鉴定结果,当事人可以凭借此鉴定书领取相应的赔偿或享受相应的待遇。
“杨先生混淆了两个证件的定义和应用场景,两者不能等同。”人和人律师事务所陈彩虹律师解释,工伤伤残鉴定等级证书是由劳动部门鉴定核发的;《残疾人证》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制,套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章,地方残联负责发放和管理。两者有本质区别:工伤伤残鉴定等级证书是在工作中造成的伤残,是对劳动者的保障证明;残疾人证不限制造成残疾的原因,但需本人申请,经过指定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办理残疾人证的条件,就能够办理。
陈彩虹还特别提醒,由劳动部门指定医院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中的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有可能不符合残疾标准,工伤伤残等级证书并不等于残疾人证,即被认定工伤伤残等级的并不必然符合残联制定的残疾标准,只有符合残联制定的残疾标准,方能领取残疾人证,也才能享有相应的待遇。
两类残疾人证可免费
湘潭市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核发的《残疾人证》确有红绿两种颜色封皮,但并非杨先生所理解的两种分类方式,“红色是视力残疾,绿色封皮的则是听力、言语等其他种类的残疾,而只要本人持有残疾人证,都能在湘潭地区享受免票乘公交车待遇。”这也就解释了杨先生看到有人可持证免票,而有人却不能的情况。
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目前已经明确了十类免票乘车有效证件,且实际操作中,多数残疾人已换用“残疾人爱心IC卡”享受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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