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往我们看过的一些域名仲裁案件中,不乏许多域名持有者是莫名其妙收到了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的通知的。因为在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方面,该域名已经被投诉,而投诉人通常是要求转让该域名或注销该域名的,因此需要被投诉人需要提交辩护的资料证据等。
很多人可能会对这类通知置之不理,或者压根没注意到,结果等两个月后发现,域名已经转移给了投诉人。所以我们今天要讨论一个问题:莫名其妙收到域名仲裁通知,一定要应答吗?

我们要明白,如果作为被投诉人没有答复,那么专家组就将直接根据申诉人的申诉事实和提交的证据作出最后裁定,因此极有可能通过裁定注销或将域名转让给申诉人。
不过一般来说,域名仲裁投诉都需要证明以下三个要素同时有效:
1、被投诉的域名与被投诉人拥有的商标或者服务标志相同或者非常相似,容易造成混淆。
2、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该域名没有权利或者合法权益。
3、被投诉人注册和使用该域名是恶意的。
若满足这三个要素,那就为相关权利人(申诉人)提供了极为方便的域名仲裁方式。
但这也为域名持有人提供了一个明确的辩护方向,所以域名持有人只要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以下任何情况,明确对被投诉域名具有合法权益,也是可以说服专家组驳回申诉,保留域名的:
1、域名持有人已经或者准备善意使用该域名或者与该域名相对应的名称提供诚信商品或服务。
2、虽然域名持有人没有取得商标或者服务标志,但域名持有人(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因域名而广为人知。
3、域名持有人合理或者非商业、合法地使用该域名,也没有为了获得商业利益而误导消费者的意图。
只要域名持有人可以提供证明上述任何一点的证据,就可以证明其在被投诉域名上拥有正当权益。

说到这里,想必大家对于我们一开始提出的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在收到域名被仲裁的通知后,一定要积极主动地为自己寻求证据,若是不回应,那么你的域名很有可能就被仲裁走了。
当然,可能有人表示一个几十块钱的域名,没有应诉答辩的必要。但有些域名在自己手上看起来丝毫不起眼,但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它也许又是另一番价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