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房子已卖,有居住权的人可以不搬走吗?

你知道《民法典》中的亮点是什么吗?

《民法典》中的亮点是:房屋的居住权。它的设立能确保老有所依,能够保障老年人的权益。

那问题来了:房子已卖,有居住权的人可以不搬走吗?

《民法典》第366-371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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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房子已卖,有居住权的人可以不搬走吗?

只要你办理了房子的居住权,那你就有权居住。虽然没有权利左右别人卖房子,但别人也没有权利让你搬走。

这得需要提醒大家了,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了解清楚房屋有没有办理过居住权。不然你自己买的房子平白无故的还得让别人住,那可亏大了。

那可能有些人会有疑问了,遗嘱可以设立居住权吗?

遗嘱和居住权合同都是可以设立居住权的,但要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盖因居住权系登记生效主义,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那如何设立居住权?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居住权无偿设立,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居住权期满、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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