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现在过不下去了怎么办 (未婚后悔)

【导读】当今社会不乏女性在未婚怀孕之后,决定生下孩子,背后的原因也许很复杂,甚至说不清或者没有理由,就是想生下来。但是只有在生育之后才发现孩子的开销如此之大,特别如果孩子还有一些先天性疾病需要花费巨额医疗费,这个时候单亲妈妈通常都会想到找孩子的亲身父亲要钱。本文从法律角度分析背后的原理,帮助单亲妈妈更好地保护自己以及孩子的合法权益。

一、孩子是女方单方面决定生下来的,是否可以申请男方支付抚养费?

答案是肯定的,即使男方坚决反对剩下孩子,女方依然可以向男方索要抚养费。因为“生育决定权是女性独有的权利,生育子女不需要男女双方的合意,女性单独决定即可。根据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用应当由男女双方平均负担。”前文是案号:(2013)海民初字第23318号的裁判要旨,并被刊登在《人民法院报》2014年5月29日第6版。

二、如何证明孩子的父亲是谁?

既然可以申请抚养费,那么证明孩子的父亲是谁就成为至关重要的核心证据。很多人误以为,现在科学技术这么发达,亲子鉴定分分钟就能搞定。殊不知技术上虽然容易,但是实践中却不是那么容易的,比如男方可以拒绝亲子鉴定,法院也不能随意强制执行亲子鉴定。从常理上也是可以理解的,总不能满大街随便一个人拉着你做亲子鉴定都必须得去,这太可怕了。

当然,法律上也是有相关规定来保护单亲妈妈和非婚生子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号)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也就是说如果女方有证据证明存在亲子关系,但是对方拒绝做亲子鉴定,则法院可以推定存在亲子关系。实践中,证据的存在形式有:受孕期间的恋爱、同房证明,陪同产检、生产证明,怀孕、生子期间的照顾证明,孕产期医药费支付证明,生产手术签字证明,微信上聊天记录默认亲子关系的证明,抚养费的支付证明等等。

三、是否可以申请高昂的抚养费

抚养费的确定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号)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因此,抚养费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其中负担能力的主要参考因素是其月收入水平。需要特别说明,容易误解的是:第一,男方家产上亿就可以申请高昂抚养费,很可能男方的工资流水收入只有3、5千元,再按照20%-30%的比例确定就非常低。第二,孩子花销巨大,比如喝昂贵的进口奶粉,穿名牌衣服,读贵族学校,但法院往往只会按照当地实际的生活水平。

【结语】未婚生育不仅仅是要承担社会舆论的风险,实实在在地还要承担经济上养育孩子的压力,所以各位女性朋友一定要慎重。当木已成舟,也确实没有经济能力负担,也不要犹豫,用法律*器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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