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不是“寸”“土”,从官府到寺庙,“寺”的意义发展

提到“寺”,我们便会想到“寺庙”,但是我们祖先当初所造“寺”字与现今“寺庙”之意相差较远,几乎沾不上边儿,几经辗转才蜕变成如今的身份。那“寺”字到底经历了怎样的沧桑巨变呢?

《说文·寸部》:“寺,廷也,有法度者也。从寸,之声。”段玉裁注:“《汉书》注曰:‘凡府庭所在皆谓之寺。’《释名》:‘寺,嗣也,治事者相嗣续于其内。’《广韵》:‘寺者,司也。官之所止,有九寺。’按经典假寺为侍。”

许慎认为“寺”最初当指“廷”,为执行法度之地,朝廷、官府等,许氏解释并非“寺”的最初意义,其字形上的解释也有问题,依据的是篆书字形。段玉裁对“寺”的阐释也同样不甚可靠。从所见最早金文字形看“寺”的字形便一目了然,其金文字形如下:

“寺”不是“寸”“土”,从官府到寺庙,“寺”的意义发展

金文“寺”

“寺”不是“寸”“土”,从官府到寺庙,“寺”的意义发展

篆书“寺”

从字形可见,金文“寺”从又(手),从之,及至篆书下变为从寸。篆书中变“又”“寸”互通并不鲜见,如“封”字金文亦为“又”。上文段玉裁认为“寺”作为“侍”之意为假借,此观点亦误,段氏及许氏所言假借把引申义也给涵盖进去了。“侍”当是“寺”的引申义,后加“亻”以示区别。《孝经》已有“侍”,“仲尼居,曾子侍”。“寺”之“侍”意多见于《诗经》之后的文献中,那么其本意是“侍”吗?

“寺”之本意当为“持”,“持”为字形所要阐释的本义,“手之所之”为持

林义光《文源》中说:“寺”从又,从之,本义当为持。林氏又认为:“又,像手形,手之所之为持也。之亦声。”

从甲骨文字形来说,当释“手之所之为持”更为妥当,其实更直白地说本义为拿着,握着。“寺”字初义当为“持”,《邾公牼钟》“分器是寺”,《名鼓文》“秀弓寺射”,两处“寺”皆为“持”。另外,《马王堆汉墓帛书·十大经·成法》:“除民之所害,而寺(持)民之所宜。”《礼记》中已见“持弓矢审固”,说明春秋战国之时已经分化出“持”。

后来“寺”字意义又出现了引申,有一种人操控掌管着国君的日常事务,忙于服侍别人或者按照别人的吩咐去做事的人,这类人便称之为“寺人”。

“寺人”古籍中可见:

《诗·秦风·车鄰》:“有车鄰鄰,有马白颠。未见君子,寺人之令。”毛传:“寺人,内小臣也。”郑笺:“欲见国君者,必先令寺人使传告之。时秦仲又始有此臣。”《小雅·巷伯》:“寺人孟子,作为此诗。”《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寺人惠墙伊戾为大子内师而无宠。”

以上所说“寺人”指称西周末年春秋时期朝廷中的官名,为“内小臣”或“侍御之臣。”当时也有单独用“寺”的情况。《诗·大雅·瞻卬》:“妇有长舌,维厉之階。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匪教匪诲,时维妇寺。”

这“寺人”,从名称看当是服侍别人之人,被服侍的这个人当然就是“国君”了。那“寺人”到底是什么官呢?

《周礼·天官》载:“寺人,掌王之内人及女宫之戒令,相道其出入之事而纠之。若有丧纪、宾客、祭祀之事,则帅女宫而至于有司,佐世妇治礼事。掌内人之禁令。凡内吊临于外,则帅而往,立于其前而诏相之。”

从以上记载可见,这“寺人”确是国君身边料理日常杂事之人,所管理的事务繁杂琐碎,因活动范围在朝廷之内而称之为“内小臣”。其官职不算大,但是他的活动范围始终不离国君,也称为国君身旁必不可少的近侍之臣。“内小臣”所管的事务上到“内人”“女宫”的戒律、禁令等法令类的制订,还包括丧礼、祭礼和迎宾之类的迎来送往之事,其繁忙程度可想而知,操持之事可谓琐碎繁杂。“寺人”所做之事也恰好体现“寺”之“持”的本义。

那君王身边的这些“寺人”多是什么人呢?

顾炎武《日知录》曰:“三代以上言寺者,皆奄(阉)竖之名”。又曰:“自秦以宦者任外廷之职,而官舍通谓之寺。”

从顾炎武的记载可见,“寺人”多数为阉人,也是说这些寺人的身份基本就是宦官太监。后来,这些*权人**力越来越大,正如顾炎武所说的“宦者”便是当时的嫪毐,后来他的权力极大,从内廷扩展到外廷,后来“内侍”也变成了“外侍”。

“寺”的意义引申的轨迹并没有完结,又从“寺人”引申为办公场所“寺”

正如上引顾炎武所言“官舍通谓之寺”,因此大概自战国时期“小寺”办公的处所便也称之为“寺”,后又指称官署之名。秦代中枢长官的御史大夫的办公机构称之为“寺”,汉代的“鸿胪寺”便是接待外宾和少数民族的官府,这一时期“三公”之下的“九卿”,其办公机构均称之为“寺”。而最能反映“寺”和“侍”关系的机构名称,则是东汉所设立的“侍中寺”,该处所就是宫内侍从办公之地。至此,“寺”字便出现了表示场所之意,但此时还没有表示“寺庙”之意。

那么,“寺”什么时候从指称官府的办公机构转向专指“寺庙”了呢?

据说东汉之时,明帝派人到天竺求佛法,求佛法之人以白马驮佛经从西域归来之后就临时住在了鸿胪寺。但是,鸿胪寺并不是专门为僧人们所使用的,当时是办公之地,于是皇帝又专门为那些僧人建造了僧院。僧院的命名糅合了白马驮经和鸿胪寺之意,称之为“白马寺”。哪知这白马寺命名之后,“寺”之名称便一发而不可收,“寺”之后便成了佛教建筑的通称。

“寺”不是“寸”“土”,从官府到寺庙,“寺”的意义发展

洛阳白马寺

后来,随着佛教的不断盛行,寺庙就像雨后春笋越来越多,而以“寺”命名之庙宇更为普遍。杜牧的一句“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描绘了寺庙之多,达到了惊人的地步。北齐最有名的就是“相国寺”,占地达540亩,为皇家寺院。

“寺”不是“寸”“土”,从官府到寺庙,“寺”的意义发展

开封大相国寺

“寺”作为寺庙的意义被广泛使用,因此作为办公机构和官署名的用法逐渐退隐。如东汉设立的“侍中寺”至魏晋则称为“门下省”,但是也并不绝对的,比如后来清朝又复设鸿胪寺,还有太仆寺。发展至今,提起“寺”我们基本都会想起“寺庙”,其他意义已经转嫁给“侍”、“持”了,而表示办公机构和官署之名的意义也渐渐退去了。

结语

“寺”字,从又(手),从之,至篆书从寸,从之;后又隶变,上变为“土”。“寺”字本义为“持”,“手之所之”,与字形义相符。后来,引申为管理、操持君王宫廷事务的“侍人”,寺人所居之地被为称为“寺”。东汉明帝时,赴天竺取经之人暂居在鸿胪寺,次年明帝修建白马寺,至此而后白马寺因佛教成名,而后的佛教之地皆以“某寺”为名。因此,至今提起“寺”我们就只联想到“寺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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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何金松著, 汉字形义考源[M],1996

傅永和,李玲璞,向光忠主编,《汉字演变文化源流》,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