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房产证登记错误如何解决 (有房产证16年没有土地证无法过户)

市民顾东良在天宁区郑陆镇有四间老房子,最近,他想把其中两间房屋的产权过户到自己亲弟弟的名下。按理说,这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证上的信息应该一致,而且只有一本,可是,顾东良发现,他家房屋有两本土地证,错误地登记了土地使用者的信息,导致房屋产权始终无法办理过户。

位于天宁区郑陆镇羌家村的这四间房屋,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建造的。市民顾东良有一位亲弟弟名叫顾细良,当初父亲曾经表示,这四间房的权属兄弟俩一人一半。1994年,房屋所有权证发了下来,不过只有一本,而且四间房屋的所有权人登记的都是顾东良。对于登记错误的情况,当时兄弟两人并没有急于更改,直到最近一段时间,弟弟顾细良有了分割房屋产权的想法,对此,顾东良并没有任何异议,愿意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因为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需要房产证以及土地证,弟弟顾细良便到当地村委领取土地证,而这个土地证早在1999年就已经办好了。

顾细良说,当时办好后并没有发到手上,他到去年才拿到这个土地证。“房产证倒是一个人的,我大哥的。土地证却是两个人的,还不对的,一个人三间,我只有一间,土地证就是错的了。”

这就奇怪了,一本房产证对应一本土地证,现在为何出现了两本土地证呢?而且,顾细良没有房屋产权却有土地证,是不是当初村委登记信息时搞错了呢?随后,顾细良找到郑路镇政府以及羌家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的确是把房屋信息登记错了,并开具了相关证明,建议当地国土部门能够将两本土地证合并为一本,方便顾细良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然而顾细良到常州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办理时却被告知:土管所要盖印,(土地证)要并到顾东良哥哥的名下,才可以办理(房屋产权)分割。“现在就是不给盖印,我到土管所说我们没有权利盖这个印,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说又要土管所盖印,我弄不明白,两家一直在踢皮球。”

两本土地证合并为一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当地国土部门都不肯办理。两个多月过去了,房屋迟迟无法办理过户,顾细良一家人都很着急。

采访当天,记者将情况反映给郑陆国土所,不过,相关负责人拒绝了记者的采访,他表示,从2015年年底开始,办理房屋土地证的相关职能,已经从国土部门移交给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现在他们也无法办理相关业务。而在市国土资源局,记者也得到了相同的答复。

随后,记者又来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当初因土地证登记错误导致出现两本土地证的情况,他们现在无法核实,必须由当地国土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签字盖章,他们才能办理“土地证合并”的相关业务。考虑到国土部门不愿盖章证明,而负责土地证办理的负责人已经出差在外,工作人员建议记者继续等待。

结束采访一周过后,记者再次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她表示,对于“土地证合并”一事,市里准备开协调会,共同商讨解决方案。“现在需要找国土,大家一起来商量一个(对策)怎么来解决。因为他不是个例,不光他一个人这样,牵扯到跟他一系列类似的情况,但是国土的统一口径就是不给开,就要到市里的层面,就需要几个部门一起商量这个事情。”

截稿前,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表示,解决方案仍在制定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