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惩戒类 |
1.在店内发生争吵(含顾客与同事);2.拒不为客人提供服务或服务不及时;3.客人投诉并核实;4.私拿他人或店面物资;5.在店内做与店面经营无关事项(如打牌、打麻将、刺绣、扎堆聊天等);6.参与打架(含店员)或与他人打架斗殴;7.为客人服务过程中接听私人电话;8.将食材或其他油污等掉落在客人身上;9.工作期间在岗睡觉或脱岗者;10.向客人提供有污染或变质食物被投诉或追查到的责任人员;11.工作期间着装不整,不系衣服扣;12.工作期间未穿指定工作服;13.交办工作未按要求进行或未完成;14.拒不参加店面组织的各类活动;15.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推诿、抵抗、变相不服从管理;16.隐瞒过失、知情不报、欺上瞒下、为过失者包庇、打圆场;17.偷吃店内食品、饮料;18.截留赠送客人的礼品(含消费券);19.浪费材料、水、电等能源;20.私自向外界提供店内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技术信息;21.*工罢**或煽动他人*工罢**;22.营业时间行走时背手、手插口袋、勾肩搭背;23.对客人的意见不及时反馈,工作失误不向客人赔礼道歉;24.制服不清洁,不平整,有破损、脱丝、钮扣不全,制服有异味、有褪色、有污迹、不合身。 |
工资扣除、缴纳现金或公开通报批评 |
店长或总部 |
严重者辞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