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紧急救援中心救护车 (九江市120紧急救援中心)

【九江视听网讯】用九江市紧急救援中心救护车转送病患,短短35公里却被收了800元费用,近日,湖口县陈女士向记者反映转送父亲(在湖口已去世)回湖口时的遭遇,陈女士不能理解为何救护车如此之贵。记者在采访物价部门查询相关文件之后得知,按照相关规定,35公里路程只能收取360元钱,目前,九江市紧急救援中心还未对此做出具体回复。

运送病人900公里车多少钱,跨省1409公里转运病人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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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转送病人35公里被收800元家属不理解

陈女士称,自己是湖口县城山镇人,8月6日,患肝硬化晚期的父亲当时已经在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了近一个月,情况很不乐观,家人害怕继续治疗会出现父亲在医院病逝的情况。经过商量,子女们决定将父亲转送到湖口县人民医院继续保守治疗,考虑到转院途中可能出现意外情况,他们决定使用120急救车转运。

出车前,陈女士与九江市紧急救援中心签订了协议书(编号0001646),协议中写明从九江市第三人民医院至湖口县人民医院转送费需800元。在陈女士出示的九江市紧急救援中心收据上,可以看到医疗服务费确实标为800元,并加盖了财务公章。

“35公里的路程,救护车竟要价800元,还要先付车费再出车,我们只能答应了。途中根本没有用氧气,也没挂盐水,这救护车未免有点太贵了!”陈女士对九江市紧急救援中心的救护车收费行为十分不解。

按照相关收费标准35公里只能收费360元

这个收费到底有没有一个标准?记者从九江市物价局了解了相关收费依据。物价部门表示,该费用收取可以按照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赣发改收费字[2005]175号《关于全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印发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的通知》(简称《通知》)进行收费。

记者了解到,《通知》中有关救护车收费(编号110600001)规定:“常规消毒费每车次5元,传染病消毒费每车次10元,来回车程,计价单位3公里内20元每次,每超过1km加收3元/km,超过100km以上加收2.5元/km,毎天22时至6时每km加收20%计价,过桥费、公路通行费由患者另付。”据此核算,九江市紧急救援中心救护车九江到湖囗各种费为360元(消毒费10元+3公里20元+70×3元/KM+高速路桥费来回40×2)。

当天,记者与九江市紧急救援中心办公室取得联系,截止发稿,还未得到回复。此事本网将保持关注。

记者点评:医疗急救费用要标准不可“趁火打劫”

120急救车作为挽救生命的重要工具,救死扶伤是第一要务,这也是医疗行业的基本职业道德。120急救是医院救治病人、正常工作的一部分,这决定了它的公益性质,而不能等同于其他市场行为。危急时刻,医院和医生是病人和家属的希望,120急救是希望中的希望。

救护车外出急救病人,车上要配备急救医生、急救护士,再加上耗油、车损等费用,需要不小的人力和物耗成本,医院向使用救护车的患者按照相关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合理的,绝大多数患者也能够给予充分的理解。然而九江市紧急救援中心罔顾相关规定,不细化收费项目、不规范收费行为,转运病人35公里收800元,让患者质疑;在病人遇到紧急和突发状况时刻,在病患正是急需用钱的时刻,信口开价,无疑是对病人和家属“趁火打劫”的行为,是置“救死扶伤”于不顾、不尊重生命的行为。

九江市紧急救援中心急救车“天价收费”不仅暴露了120急救车高收费、乱收费等“一切向钱看”的错误思维,更反映了当前院前急救管理体制的混乱。急救车收费不能成为一笔“糊涂账”,只有把账算个清清楚楚,让患者看个明明白白,并严格按规定的标准收费,才能根治类似的“天价收费”和“误收”现象。否则,最终伤害的不仅是患者的利益,更有本已脆弱不堪的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