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收取押金或保证金吗 (公司收保证金或押金合法吗)

公司收押金保证金不退,公司向个人收取保证金合法吗

公司向你收取押金、保证金的,你可以这样做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有扣押被录用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行为。第六十七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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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你收取押金、保证金的,你可以这样做

因此,如果公司向你收取押金、保证金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公司予以返还。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对公司处以罚款。同时,如果公司向你收取押金、保证金的行为给你造成损失的,你还有权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有些地区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法收取劳动者定金、保证金、抵押金等,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利息。

如2015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一百〇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收取劳动者定金、保证金、抵押金等,劳动者除要求退回定金、保证金、抵押金外,还要求用人单位按人民银行同期*款贷**利率支付占用定金、保证金或抵押金期间利息的,应予支持。用人单位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就已违法收取劳动者定金、保证金、抵押金等财物,劳动者要求支付相应利息的,利息应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起计。

2011年《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参考意见》第8.8条规定,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押金、保证金等,劳动者除要求退回押金、保证金外,还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占用押金、保证金期间的利息,对劳动者的利息请求,可按人民银行同期*款贷**利率予以支持。

2011年《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收取劳动者押金、保证金等财物,劳动者除要求退回押金、保证金等财物外,还要求用人单位给付占用财物期间相应利息的,对利息请求,人民法院可按人民银行同期*款贷**利率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