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众筹之家发布独家报道《股权众筹平台“众众投”疑停运,投资*权人**益或难保障》,提到了平台倒闭后,投资人的投后管理由谁来负责,一旦项目出现问题,又谁由来牵头维权。
过了两个多月,再来看这篇文章,正好证明我们的担忧是正确的。因为在近段时间,又一家平台彻底倒闭了,还有那么一两家在摇摇欲坠。所以,笔者想再来谈谈平台倒闭了,项目要黄了,投资人面临“孤立无援”的情况时,该怎么办?
众筹行业马太效应显现
根据相关机构发布的行业统计报告,2016年上半年有72家众筹平台倒闭或众筹板块下架,4家众筹平台转型,众筹行为的马太效应进一步显现。尤其是国内最早的众筹平台“点名时间”被91金融收购,更体现了众筹行业竞争的激烈程度,连点名时间都不能幸免于难。
而据笔者所了解,有两家实体店铺平台已于近段时间相继停运,另外有一两家平台也在停运的边缘苦苦挣扎。由此产生的问题,却是无辜投资人可能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平台倒闭 投后管理陷入停滞
最近,李小姐在参与一个店铺众筹项目后,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据李小姐透露,她在去年12月底看到一家平台宣传的实体店铺项目,选址位于市中心,人流大,而且租金成本不算太高,项目方给出的预期投资回报率也达到70%。
李小姐心动了,就投了这个项目。可让她没想到的是,项目方给出的分红远低于70%的预期,而且拒绝安装平台提供的财务监控系统。当投资人质疑店铺流水账目时,项目方却置若罔闻。
“按理说,出现这个问题,平台就应该介入了。”李小姐说道。不过,投资人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另一边却传出平台接近停运,平台的投后管理也几乎陷入停滞的状态。
包括李小姐在内,很多投资人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只好慢慢等待平台给出解决方案。但平台已无力运营,项目方反而成为强势的一方,一方面向投资人提供很低的分红,另一方面利用资金大量稀释投资人的股份。
眼看这家店的股权就要被项目方全部收回了,投资人却没有得到预期分红。为此,有不少投资人表示“不玩了”,有的选择把股份低价转让了,有的则像李小姐那样选择继续等待,希望可以维权。
事实上,针对此类问题,北京市东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侯双龙律师表示,“目前一般采用契约、合伙企业,公司或股权代持等法律形式进行众筹,依据《合同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项目方都有义务披露项目进展。”
“如合同无特别约定,或合同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的,项目方和投资人之间的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侯律师补充道。
而项目方这种行为更像是利用众筹进行无息*款贷**,店铺在明显盈利的情况下,却佯装店铺经营不理想。由于缺乏严格的管控,该模式也许会被其他店铺众筹项目效仿,侵害投资人合法权益。
无独有偶,有一家倒闭的众筹平台出现了更严重项目问题。根据投资人的表述,项目方在平台倒闭后,疑趁火打劫,原本在今年9月5日可以实现到期一年回购,但它却在7月底的时候,未经投资人同意,突然关闭了店铺,并以低价进行清算回购,投资人亏损严重。
而此时,由于平台已经倒闭,投后管理也不存在,所以现在投资人只能继续寻找维权的机会。
投资人仍可维权
众筹行业出现平台倒闭的情况已不可避免,尤为表现在实体店铺平台。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店铺众筹有很多不确定性,以及模式不规范,很容易陷入道德风险,这是平台和投资人无法控制的。”
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即便众筹平台倒闭了,依然不会影响投资人与项目方的投资协议,因为投资方和项目方是依据《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签署的。如果没有特殊约定,法律效应仍然存在。
另外,在平台倒闭后,项目方依旧有信息披露的义务,因为信息披露是众筹投资协议约定的重要一项。
如果平台倒闭了,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那么投资人可选择的维权办法也有很多,可以先与平台、项目方进行多方协商,通过协商来寻求更好的解决办法。
一旦协商失败,投资人可以选择法律援助的方式。即便平台此时已经倒闭,但仍然无法推脱法律责任。据了解,目前涉及众筹行业的案件已有多起,法院对此类案件也会进行受理。当然,投资人也可以选择维权基金,如众筹之家推出的维权基金版块。
随着众筹行业的马太效应越来越明显,部分平台或因项目风控、投后管理等问题出现不可控的风险,最终倒闭。而在这个过程中,投资人的维权问题则成为重中之重,维权目标则是要求退还本金,但由于投资款大多已打入项目方账目,并用于实际购买物品、支付租金薪资等方面,只能平台进行先行垫付。
据了解,目前大多数平台的项目都是百万级别。在平台已倒闭,或接近倒闭的情况下,平台或许会出现“拆东墙补西墙”的情况——用另一个新项目的投资款来垫付问题项目。
另外,根据相关法规,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对项目进行兜底。为此,平台多采用权益转让的方式来避嫌,但这种“抖机灵”的方式恐怕很难不被监管层发现。
那么,这会不会引起众筹行业的垫付危机呢?(源/众筹之家 文/子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