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县古代教育 (文登县志余氏起源)

文登县志卷二下

官廨学校

文登营官义学,在副将署西。道光间,副将梁胜灏、署都司徐英扬捐买民房六间,为兵丁子弟讲读圣谕之所。营中旧有教刀口官山草场一处,每年租钱四十四千,向归副将署充公。梁胜灏抵任,以此项租钱八千给中军,六千给把总,三十千归副将署,各为衙署岁修之费。又因副将署业经捐项修葺,复将副将署内每年所入草租一分,归为义学膏火,延师训课兵丁子弟。今废。

注:清汉军镶红旗人。嘉庆二十一年武举人,二十二年授蓝翎侍卫,荐升三等侍卫。道光三年,以参将拣发山东。九年,补德州营参将。十五年(1835年)任文登营副将,创义塾,率兵驻扎荣成汛。道光二十一年,以处州镇总兵随军堵御进犯浙江之英军。二十八年九月,擢贵州提督,但不幸在上任路上去世。

靖海义学,在故卫城内。咸丰三年,署巡检任柏因卫城读书乏人,将旧有义田三十余亩建立义学,每年所出租息作延师束修之费,后因首事经理不善,巡检陈将该租暂作办公之用。光绪九年巡检邵、十二年巡检张国恩将该租仍归义学,遵照历前任旧章办理。十六年署,巡检徐家相因租息不敷延师之费,复劝捐制钱壹百余千,置买田产归并义学,详请立案。

威海义学二处,一在故卫城西街路北城隍庙西。光绪十一年,邑人吴鹏程募钱建立大门一间,门房口间,正房口间,厢房三间。因经费不足,未能延师。十七年,水军统领丁汝昌、绥巩统领戴宗骞捐赀重建,延师训课。一在东门外天后宫水陆两营,于十七年捐赀创建。

香峰书屋,在城北十五里床裏村,道光间太学生周莲浦建设学田,延师令寒士往读。今废。

《废铎呓》曰:周莲浦,家本寒微,谋食京师,设四(注:似指四学。指周分设于四郊的学校。或指南朝宋设立的儒、玄、史、文四学馆)海淀,因称小有,乃援例入成均(注:古时官方最高学府),中岁(注:中年)归家,置田四顷,仅一子。谕之曰,余本不读书,及游京师,每值乡会之年,见获隽(注:同俊)者,便喜不自胜。吾欲于村中建一义塾,以此田作延师赀,令四方寒士俱来从游,待再往京师归后,为汝作生产,若何?其子欣然从之。此等举动即缙绅之族不少概见(注:概略的记载,或窥见其概貌),殆所谓性善者与。

考院在文山书院东。咸丰四年,知县赵敏功创建大堂五楹,东西号舍各十一楹,龙门一座,大门五楹,大门西门房二间。五年,又建后堂五楹,东西陪厢各二楹,厨房一所,大堂曰冰玉堂,后堂曰衡鉴堂,皆敏功自题。光绪九年重修。

知县赵敏功创修文登考院记

注:赵敏功,字鉴堂,河南河内人,辛卯科举人,曾任荣成、日照、滕县知县。

文登本无考院,每遇试期,诸生之不便也实甚。咸丰甲寅正月,余奉郡伯(注:明清时称知府为郡伯)札催举行科考,当即饬令书役(注:办理文书的属员)查照旧章,先期豫备(注:预备)该书役等,于县署大堂左右搭席棚数十间,以待考者。余问之曰,何无桌凳。曰:孩童生自备。届期夜方四鼓,甫传初点,应考者请叩关先入门,甫启抬桌凳者皆蜂拥而来,磕擦之声喧阗(注:喧闹杂乱)之语,一时鼎沸。争先位置,有以得占班房之一间屋为安逸者,为其能避风雨也。及至黄昏,缴卷之人有忍饥渴以伺同伴者,有垂头而睡以待同伴者,恐桌凳之无人扛也。余忝(注:谦词,自己有愧)系此中,人睹此情形,其何以堪,因谋修考院,先虑无其地,而更虑无此款(注:真诚)也。后与毕星源、张溪南文武两孝廉议此事,乃知书院东有空阔官地一区,可以营造。适有存款钱一千余串,余又捐廉以益之。遂延请绅士毕吉人董其事,以专责成,于是鸠工庀材(注:准备材料)择吉兴造,甫周一月,而工已落成是举也。本为读书人起见,因地方限制,恐场棚黑暗,遂于西偏借书院闲地二尺,以展拓之,经上舍林其人往复致词,其事始定。余岂容心哉,人以此为有益也,听之如以此为多事也,亦听之惜也。规模未备,大堂后必须再有院落一进,衡文者(注:主持科举考试的人)方有宅身之所,余克终其事。余之心思始全藉(注:借),事与心违,则踵事增修,还望后之有志者。

邑人毕瀚昭考院记

注:毕瀚昭(1811年~1888年),字星源,号伯彦,文登县河南村人。出身名门望族,书香世家,自幼聪明好学,十岁通经史。道光十七年(1837年)丁酉科府庠拔贡,道光二十年(1840年)考中庚子科举人,咸丰六年(1856年)荣登丙辰科进士榜,名列三甲第三十四名,赐同进士出身。中进士后,经吏部考核,授工部主事。 咸丰七年(1857年),毕瀚昭随侍郎刘昆(后任湖南巡抚)奉修永陵配殿及陵前河道,为刘昆所器重。咸丰十年(1860年),毕瀚昭请诏随督办大臣、吏部侍郎杜䎗到山东,负责登州府所属各县筹建团练局,训练兵丁以御捻军。后因功加员外郎衔。咸丰十一年(1861年)九月初六,捻军攻入宁海州,九月初九逼近文登县境,毕瀚昭等组织文登、荣成两县团练兵丁,以昆嵛山为屏障,合力戍守山口,捻军知难而退。同治元年(1862年)春,毕瀚昭回到京城,后以母亲年事已高为由,乞假回到文登。回乡的毕瀚昭继续与文登知县陈汝楫商议防御捻军,筑昆嵛山石墙。同治三年(1864年),毕母病逝,毕瀚昭依制为母守孝。同治六年(1867年)六月十五日捻军进犯宁海州,逼近文登。毕瀚昭再次参与组织文登、荣成两县民众防御,捻军再次无功而返。

毕瀚昭居乡近三十载,慈心为民,热衷公益。光绪二年(1876年),文登发生饥荒,毕瀚昭与时任文登知县王廷锦筹贷放赈,并上奏朝廷开仓放谷救济灾民。丰年的时候,又与新任知县苏杰劝办社仓七十余处,存谷数百万石,以备荒年。光绪十四年(1888年)毕瀚昭去世。

国家取士之制,先试童子于郡县,郡则有考院之设,以待学使按临,非县城所能有也,有则必用创。岁甲寅怀庆赵公鉴塘,以名孝廉治文登,举科试。见士之扛抬桌凳,栖止席棚,甚悯焉,谓非创建考院不足以庇之也。首捐廉俸,卜地于城内之东偏,阅数月成,大堂五楹,号舍二十二楹,大门五楹。公自为文以记之。越明年,上舍林其人,衍圣公屯官王文峰、处士刘文兴各捐其后余地,又处士王穆臣、僧人广志各出赀继之,复建后堂五楹,陪厢四楹,遂以落成。于是破瓦颓垣之地易为栋宇之华矣,荒榛宿莽之区易为桃李之馥矣,免桌凳之负荷,无席棚之风雨,士得雍容进退,濡管(注:濡笔,蘸笔书写)抽思(注:抒发情思)以抒,涵今茹古(注:形容学识渊博,通晓古今)之技,谁之力欤?公开建置所未有泽士林于无穷,则是大有造于我邑也。今公补武城宰行将去,我后之莅是土者,能因公之政,继公之事,庶几(注:语气词,或许可以)海邦人文蒸蒸日上,以益我公创建之美,以副国家待士之隆,岂不伟哉。是为记。咸丰五年。

光绪五年,募赀重修文庙工竣,余钱七百仟文,折银五百五十两,官为发交裕昌、义生、允升、协吉、天镒、通裕、正和、永裕、永昌九家当店(注:当铺)分领,按年利八厘行息,每年得息银四十四两。十九年四月,又积银二百五十两,仍交九家当店生息,每年得息银二十两,与考院所收地租并作两处修理经费。

考院前存修理经费,陆续买地二百二十三亩零。所有地叚、地租、钱粮数目附后。

城西岛泥洼穿道,南北地一叚九亩,东有封墩,西至小道,南至小道,北至小道,共租杂粮二十七斛(注:hu,旧量器,方形,口小,底大,容量本为十斗,后来改为五斗)。

城西南庄西塂,南北地二叚五亩,东有堰,西至堰,南北至道,共租杂粮十斛。

以上县城地,共十四亩。

宋村裕成号捐,臧格庄渠南,南北地三亩七分三厘八毫,东至王姓地,西至宋姓地,南至枕头地,北至渠心。

又涝水洼,南北地三亩一分二厘五毫,东至李姓地,西有水沟,南至枕头地,北至道。

又渠南河南崖,南北地一亩八分七厘八毫,东至王姓地,西至王姓地,南有塳(注:peng,尘土),北至河心。

又河北崖,南北地一亩三厘五毫,东至王姓地,西至王姓地,南至河树在内,北至水沟。

又家东,东西地二亩八分八厘五毫,东至河,西至枕头地,南至王姓地,北至宋姓地。

又孙家地,南北地十四亩八分六厘一毫,东至宋姓地,西至王姓地,南至买主地,北至道。

又西一叚,南北地六亩八分三厘八毫,东至李姓地,西至郑姓地,南至买主地,北至顶头地。

又西小道北,南北地四亩一分三厘,东至于姓地,西至郑姓地,南至道,北至赶牛道。

又林家茔东,南北地一叚,东一截地一亩一分四厘五毫,西一截地二亩一分三厘二毫。东至宋姓地,西有堰,南至小道,北至顶头地。

又马地沟北崖,东西地一叚一亩八分,又相连南北地一叚,计地八分,东至沟,西至王姓地,南至沟,北至赶牛道。

又孙家地,南北地一叚四亩三分三厘,东至王姓地,西至于姓地,南至河,北有小道。

又光绪十五年,价买臧格庄花山西坡,南北地三段三亩,东至堰,西至水沟,南至沟,北顶李姓地。

以上臧格庄共地五十一亩六分九厘七毫,共租钱十四千七百文。

铺里村东南山沟西坡,南北地二叚,原五亩,东一段一亩三分四厘,东有沟,西至买主地,南有沟,北有封墩。西一段三亩零七厘,东至北一截有封墩,南一截至买主地,南有水沟,西至北一截有封墩,南一截有沟,北有封墩。

又西北坝后,东西地一叚,原五亩,计地二亩七分三厘,东至坝,西有封墩,南至坝,北有封墩。

又西南山琵琶地,东西地一叚原五亩,计地四亩四分,东至沟,西至沟,南至小道,北有塳堰。

又河北崖东北泊,东西地,原三亩,计地三亩二分六厘,东至堰,西有沟,南至道,北至东一截有买主沟,西一截有封墩。

又西南山,东西地,原二亩,计地二亩四分四厘,东有买主堰,西至南一半至堰,北一半至小道,南有大沟,北有堰。

又官道西,南北地一叚二亩三分三厘,东至谭姓地,有塳石,西至谭姓地,有封石(注:刻石立铭),南至小沟,有堰,北至谭姓地,有封石。

以上铺里村共地十九亩五分七厘。

大水泊上夼,南北地二叚八亩,南至水流,北有买主水沟,东有买主水沟,西有买主封石。

又生地,南北地一叚八亩,东北一截至塳,南一截有买主塳,西至界石,南北射直,南北俱有买主塳。

又东塂南北地一叚四亩,东至界石,西有买主塳,南至水沟,北至道。

又上夼,南北地一叚五亩,东至界石,西有买主塳,南至道,北至塳。

又东塂,南北地一叚八亩,东至塳,西有买主塳,南至道,北有买主塳。

又东塂小道南,南北地一叚五亩,东有买主水沟,西有塳,南至水沟,北至小道。

又北塂,东西地二叚四亩,东至塳,西至道,南有塳,北至塳。

又家东,东西地一叚二亩半,东至河流中心,西至塳,南有塳,北至塳。

又东塂,南北地一叚六亩,东至封,西有封,南有塳,北有陡塳至沟底。

又河东崖,东西、南北地四叚四亩,东至塂,西有陡塳,南至道,北至河流中心。

以上大水泊,共地五十四亩半。

典吕镜海北茔前地一叚二亩。

旧典地六十亩,现存二亩。

埠后家东,南北地一叚十五亩,又北边东西地一叚二亩,南一叚十五亩,东至南一截至堰,北一截至丛姓地,西至南一截至赵姓地,北一截至买主堰,南至东一阡(注:田地中间南北方向的小路)至回牛地(注:似指地与地之间的空地)头,西一阡至买主水沟,北至西一截至李姓草,东一截至买主地。又北一叚二亩,东有回牛地头,西至道,南至买主地,北至堰。

又丰南村后十二块地,地一叚七亩,东有买主堰,西至堰,南至大沟水流中心,北至东西小水沟,东北角至堰。

以上埠后丰南村,共地四十一亩。

七里汤家东,东西地二叚十二亩,东至北一截至小道,南一截有买主水沟,南至堰,西至大道,北有买主堰。

又一叚五亩,东有买主沟,南西俱至道,北至界石。

又东南塂东西南北地三叚十二亩,东至道,南有买主水沟,西至水沟,北有买主堰。

又东西地,北一叚七亩,东至小道,南至堰,西至道,北至界石。

又东西地,南一叚六亩,东至小道,南至界石,西有回牛地头,北有买主堰。

又家西菜园,南北地一叚六亩,东至堰,南至堰,西至堰,北有买主水沟。

又家西岱前坡,南北地一叚三亩,东至堰,西至封墩,南至堰,北有买主堰。

又荞花地,南北地一段三亩,东至封墩,西至买主堰,南至堰,北有买主沟。

又涝滩子,东西地一段三亩,东至堰,西至封墩,南北俱至封墩。

又河北崖,东西地一叚二亩半,东至大沟水流中心,南有买主堰,西至小道,北至堰。

以上七里汤,共地五十九亩半。

城内西小街,街南菜园二叚一亩,东一段,东至道,西至道,南至典主堰,北至道。西一叚,南至道,北至伙水路,西至道,东至伙水路。

院下村王廷瑚捐北乡貌郎顶荒山草地一处,东有封石为界,西至夹驴户分水岭,南至南山观音厅分水岭,北至貌郎顶分水岭。同治六年,经知县陈批准,有绘图帖说领状存礼房粮银六钱当过割清楚原归书院,后改归考院,以作修葺,每年租钱十二千文。

共绝契地二百四十亩零二分六厘七毫,每年收杂粮二百九十四斛,钱租十四千七百文。

共典契地六十亩,典契菜园一亩,每年收杂粮九十六斛,钱租四千。

共山岚一处,每年收租钱十二千。

以上每年收息银六十四两整,钱租三十千零七百文。照光绪十九年后,所入核算以后再有生息之项不在此数。每年完纳粮银三两八钱二分一四加秤。

此后文庙考院如有坍塌渗漏之处,及油漆门窗添补器物,由城乡绅董会同估工公议修葺,工竣清算揭榜通衢,以昭大公,倘大动修造,生息之项不敷,则另行议捐,不得卖地挪用,更不得支息银。原本方永久无弊。

宾兴(注:指用于选贤或乡试)地共五百余亩。同治五年,知县陈汝楫劝捐制钱二仟余千,将崇文义学拓充改为文山书院,所捐钱文发交各当生息,每年共得息钱二百八十余千,为考课生童奖赏膏火之资,业将一切章程申详各宪,嗣因各当纷纷歇业,将生息存项全行提出,陆续置买坡地五百余亩。因地租利息甚微,每年只得租钱一百余千,应课者寥寥,复经绅董稟明,知县张嵩龄将各项捐田租息归入宾兴案内,亦经稟蒙各宪批准在案,城乡绅董分年经管,每逢乡试之年,按名分摊给发一次,以尽为度,不留余钱。光绪十六年,知县许源清因钱数太少,不足以鼓舞多士,复邀绅董劝捐制钱二千六百吊,发交各当生息,以一千六百吊拨入书院,为诸生考课膏火,以一千吊归入宾兴案内,每年所得息钱乡试,则与地租所出按名发给,诸生于乡试回籍后执持卷票支领,以免冒滥。会试公车,每名按乡试之数多加一倍,恩科与乡试同所有宾兴地租暨各当收存息银总汇附后。

文登营校场东大道北地一段七亩,东至水流中心,北至水流中心,西至堰,南至道。

又三里庙戏台西,南北地一叚五亩,东西俱有界石,南至小道,北至大道。又道北北边,东西地一叚四亩,东有水沟,西至道,南至界石,北至陡堰。

又换姜椿年马家疃后,东西地一叚六亩,东至水沟,西至道,北至封,南有陡堰。

又校场东大道南,南北地一叚五亩,东至堰,北至大道,西有堰,南有塳。

又窑沟家南地一叚五亩,西至道,北至道,东至小河,南至小河。

又校场前大道南,南北地一叚十一亩,东西皆至界石,南至堰,北至大道。

又文登营校场前大道南,南北地一叚十四亩,东至小道,西至界石,南至东截至水沟,西截至买主堰,北至官道校场东李家茔南北地二叚二亩,东至界石,西至陡堰,南至买主堰,北至官道地内有李家茔一处,校场东南北地一叚七亩,东至小河,西至小道,南至大河,北至官道。

又谭家茔东,南北地一叚五亩,东有塳,为界,西有塳为界,南有买主堰,北至道。

又谭家庄东,南北地一叚四亩半,东至封石,西至封石,南至小道,北至买主水沟。

又营南东南山地一叚八亩,东至堰,西至水沟,南至水沟,北至道。

又营南疃南山前王家茔东,东西地一叚十亩,东西北俱有水沟,南至小道。又东北东西地二叚二亩,东西南俱有堰,北有水沟。

又张家庄南山地一叚五亩,东至堰,西有堰,南有堰,北至道。

又赵家庄西北泊,南北地一叚十三亩半,东至堰,南至小道,西至塳石,北至大道。又西边南北地一叚六亩半,西南北俱至大道,东至塳石。

又营南沙金场地一叚十二亩,东至堰,有买主水沟,西有堰,南至水沟,北至堰。

又李家庄南台,南北地一叚二亩,东有卖主堰,西至宾兴地,南至小道,北至大道。

又陈家疃小河南崖,南北地一叚十二亩,东至封石,西至封石,南至水沟底,北至小道。

以上文登营等处共地一百四十六亩半。

九里水头西南台,南北地一叚七亩,东至界塳,西有堰,南至堰,北至水流。

又九里水头官地大道西,南北地一叚六亩,西至毕姓地,有塳为界,东至道,南至沟,北至堰。官地亭湾北崖,南北地一叚五亩,东至陈地有塳为界,西至毕地有塳为界,南至小道,北至堰。官地刀把子,南北地一叚五亩,东至小道,西至陈地,有塳为界,南至小道,北至小道。官地西边,南北地一叚四亩,东至小道,西至宋地,有塳为界,南至小道,北至堰。三益顶后,东西地五叚六亩,东西俱至水沟,南至堰,北至水沟。胡同地,南北地三叚十三亩,东至堰,西有堰,南至水沟,北有水沟。小夼东崖,南北地二叚五亩,东至堰,西至小夼,南有堰,北至水沟。小夼西崖,南北地一叚八亩,东至小夼,西有塳,南至水沟,北有水沟。泥窝子,东西地一叚二亩,东至陡堰,西有堰,南至邵地,有塳为界,北至沟。

又五埫地,东西地二叚五亩,北一叚二亩半,东至道,西至沟,南至宋地,有封为界,北至刘地有封为界,南一叚二亩半,东至道,西至堰,南至堰,北至堰。

又坝里地西头,东西地一叚四亩,东至小道,西至小道,南至毕地,有塳为界,北至宋地,有封为界。

又九里水头北泊官地,南北地一叚五亩,东至宾兴地,有塳,西至毕姓地,有塳,南北俱有回牛地头。大草场,东西地一段四亩,东至水沟,西至水沟,南至宋姓地,有塳,北至邵姓地,有塳。

又大片地南北地一叚十亩,东至小道,西至陈地,南至水沟,北至宋地。

又西南台南北地一叚六亩,东至堰,西有界塳,南至堰,北至水流。

又河南崖枕头南北地一叚六亩,东至堰,西至小道,南至堰,北有堰。大道东,南北地一叚九亩,东至毕姓地,有封,西至宋姓地,北截有堰,南截有塳,南有堰,北有堰。

又官地南北地一叚五亩,东有堰,西至道,南至道,北至堰。

又洋黄沟北崖,南北地一叚四亩,东至堰,西有堰,南北俱有回牛地头。

又洋黄沟北崖,南北地一叚五亩,东至堰,西有堰,南北俱有回牛地头。

又河南台,东西地一叚四亩,东至大道,西有回牛地头,南北俱有塳。

又蔓子塂,东西地一叚八亩,东至小道,西有水沟,南有堰,北至堰。

又西北泊苏子崖,南北地一叚八亩,东有封石,西至小堰,南有回牛地头,北至小道。

又东南河,南北地一叚八亩,东西俱有塳墩,南至道,北有回牛地头。

又官地南北地一叚六亩,东至毕姓地,西至陈姓地,俱有塳为界,南至水流,北至堰。楚家茔后东西地二叚七亩,东至道,西至水沟,南有堰,北至堰。南坟子,东西地一叚八亩,东至道,西至堰,南北俱至毕姓地,有塳。结台子,东西地一叚六亩,东至堰,西至水沟,南有堰,北至堰。

以上九里水头等处共地一百七十九亩。

申格庄窑台子下,东西地一叚五亩,东西俱至道,南至小道,北有买主水沟。马家渠,南北地一段五亩,东有水沟,南至小道,西至谭姓地,北至回牛地头。

又龙尾,南北地一叚五亩,东至于姓地,有界石,西至于姓地,有界石,南至回牛堰,北至小道。西南泊,南北地一叚十八亩,东南至道,西北至小水沟。

又榆树底下,南北地一叚六亩,东至堰,西至马姓草,南至小道,北至堰。

又马湾崖,南北地二叚十亩,东有水沟,西至水沟,南至回牛堰,北至小沟。

又永乐山庙东,东西地一叚五亩,东至水沟,西至买主堰,南至王姓地,北至庙地。

又沙湾泊,东西地一叚二十亩,东西至道,南北至于姓地。东泊东西地一叚七亩,东至水沟,西至水沟,南至道,北至水流。

又西北夼东崖,东西、南北地共八亩,东至李姓地,有界石,西至水沟,南至水沟,北有界石。

又窑台子,东西地一叚七亩,东有堰,西至道,南有堰,北至塳石。

又西北夼东西南北地,共七亩,东至水沟,西北一截至水沟,中一截至丛姓地,有界石,南一截有界石,南至于姓沟,北有界石。

又家南南北地一叚三亩,东南至道,西北有塳石。应歌夼,南北地四叚二十二亩,东西有堰,南北俱有回牛地。

又应歌夼,东西地二叚十亩,南北有堰,东西有回牛地头。

马格庄南台,子南北地一叚八亩,北至陡崖,东至李姓封石为界,北至水沟,西至车姓地。

以上申格庄等处共地一百三十八亩。

马格庄南台子,南北地一叚八亩,北至陡崖,东至李姓封石为界,北至水沟,西至车姓地。

又南台子地二叚十亩,南至界石,北至界石,东至夼心,西至沟底。北塂上地二叚七亩,东有水沟,北有水沟,西至水沟,南有堰。

又白鹿屯巴沟,东西地一叚八亩,北至堰,南有堰,东至水流中心,西至水沟。西塂,南北地一叚四亩半,东有堰,西至堰,南至堰,北有水沟。

又家西道北,东西地一叚七亩,南至道,北至塳,东至堰,西有水沟。西塂南北地一叚三亩八分,南至堰,北至水沟,东有堰,西至塳。

又陈家茔南,东西地一叚四亩,北至堰,南至塳,东西俱至道。

又路当南北地一叚五亩,东至堰,西有小堰,南有回牛草,北至道。锁马场,南北地一叚三亩半,东至堰,西至塳,南至塳,北有回牛草。

以上马格庄白鹿屯等处共地六十亩零八分。

通共地五百二十四亩三分,实折租钱一百三十五千整。

共粮银八两七钱二分一厘一四加秤完纳,余钱积至乡试之年,按名分算给发。

知县许清源劝捐月课宾兴生息银两实数案

光绪十八年正月

具稟毕世基等为恳请批示事,窃职等奉谕劝办月课、宾兴二款,计自上年九月,劝得制钱二仟六百千,归月课一仟六百千,合足色宝银一仟零三十二两二钱五分八厘,归宾兴一仟千,合银六百四十五两一钱六分一厘,当又劝得制钱五百三十八千七百五十一文,合银三百四十七两五钱八分一厘,业蒙批准归于月课,俱已发裕昌等当生息,共九家,每当领月课银一百五十三两,宾兴银七十二两,按年利八厘生息,今又续捐制钱九百三十千零六百零一文,除护城河修防固堤之项一百五十千,又除催捐月课奖赏等项二百二十四千九百一十六文,除支净存钱五百五十五千六百八十五文,合银三百五十一两七钱,并续捐银五十三两六钱八分五厘九毫,共合银四百零五两三钱八分五厘九毫,可否归于宾兴,仍恳发当生息。公议月课利息,每年八月初一日交齐,惟宾兴利息逢大比之年(注:科举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称为“大比”,所在的年份称为大比年)八月初一日,如数交齐,以便分发理合,具稟是否有当,恳祈批示,实为德便上稟。知县许批据:稟已悉,所有续捐银四百零五两三钱八分五厘九毫,准如所请,归入宾兴案内发当生息,以垂永远而顺舆情切切。

仓储

明置广盈(注:储存布匹)、豫备(注:预备仓指的是明代各地为储藏赈济粮所设的粮仓)、保赤(注:养育、保护幼儿)等仓,皆在县治西南,设仓大使掌之。国初裁仓大使,仓亦俱废。康熙四十年,知县佟国珑于县署后修廒房(注:仓库,粮库)十三间,以贮谷曰常平仓。五十年,知县张文炳增修二十间,今仁字号三间,义字号七间,礼字号三间,智字号三间,信字号盈字号五间,睦字号五间,姻字号五间,任字号五间,恤字号五间,威字号五间,靖字号六间,俱圮。惟隆字号五间存焉。原额储谷三万八仟石,开除各前任亏损去谷三万六仟四百八十石二升七合(注:一石为十斗,一斗为十升,一升为十合),今隆字号,实存仓谷一仟五百十九石五升八合三勺。(光绪十五年分仓房册)

杜仓未知建于何时。据仓房册,(时和)字号五间,(年丰)字号三间,人字号一间,(威靖)字号各五间,今俱圮,惟盛字号仓廒五间,现存社仓穇一仟一百六十五石。(光绪十五年分)

光绪六年,山东巡抚任道镕札饬各州县,积榖以备凶荒时,知县苏杰督率绅董劝谕各村,积至三年著有成数,惟文地宜穇(注:can,一年生草本植物,茎有很多分枝,叶子狭长,子实可以吃,也可以做饲料)不宜谷,即以穇作谷分贮各里,名曰义仓,共七十九处。今废。

广盈仓在城内考院西路南,明建,今圮,惟东北角存仓三间,为坊厢义仓,仓基东西十七步半,除界墙二十三步。

养济院在城内西南隅,鸭儿湾街西路北。旧志:明洪武八年知县蒋维均建。久废。

按《元史食货志》:世祖中统元年,普诏天下,鳏寡孤独废疾不能自存之人,天民之无告(注:有痛苦而无处诉说)者也,命所在官司以粮赡之。至元二年又诏,病者给药,贫者给粮。十九年立养济院一所,八年令各设济众院,以居处(注:安置、处所)之于粮之外,复给以薪。十年以官吏破除入己,凡粮薪并敕于公厅给散。成宗大德(注:元代)六年,诏给死者棺木钱。《明史》:太祖设养济院,收无告者,月给粮。明沿元制,非创于蒋维均也。

普济堂在书院东。雍正间知县王维幹建,以处贫民以义田九百余亩,为养赡之资。堂久废。咸丰四年,以其故址改建考棚。

普济堂上报义田九百四十九亩一分二厘,实收租钱二百二十七千零七十文,贫民一百十一名,每名每年支给口粮穇五石三斗二升五合,盐菜柴薪钱六百文,实放钱一百六十五千二百四十文,余钱六十一千八百三十文作义田钱粮项下开销。

普济堂义田坐落

东关地一百六十四亩。三庄村地三百七十四亩。铺头村地一百五十三亩。上庄村地三十亩。

大朱吉村地六十五亩。荒里村地五十七亩。葛家集地五十亩。七口村地四十四亩。崖下村地六亩,*庄大**村地六亩。

共完粮银二十六两一钱五分二厘九毫三丝六忽。

育婴堂在城西门里路北。雍正间知县王维幹建,收养贫民赤子,今废。

王维幹设普济、育婴两堂,见雍正十三年重修城隍庙碑。

惠民药局,旧志:明洪武十七年,主簿马进建于东关。今废。

《元史食货志》:周官有医师掌医之政令,凡邦有疾病疕疡者造焉,则使医分而治之,此民所以无夭折之患也。元立惠民药局,官给钞本(注:宋元时发行交钞的后备金),月营子钱(注:子钱,贷给他人取息之钱),以备药物,仍择良医主之,以疗贫民,其深得周官设医师之美意者与。据此,则惠民药局不始于明,主簿盖踵(注:追随)元而行之者也。

义冢在城西北香山之麓。

按《明史食货志》:太祖设漏泽园(注:古时官设的丛葬地,凡无主尸骨及家贫无葬地者,由官家丛葬,称其地为“漏泽园”)葬贫民,天下府州县立义冢。旧志:漏泽园,成化十八年设,恐误。

演武厅在西关外,俗名校场厅,久圮。

急递铺十四座,额设铺司一名,铺兵二十四名,岁支工食银八十八两零,总铺在西门外。西抵宁海,曰十里铺,曰曹家,曰管山,曰板桥,曰旸里,各相去十里。东抵荣成,曰文登营,曰铺子塂,曰驾山,曰报信,相去十里、十五里不等。南抵靖海,曰高村,曰黄山,各相去四十里。北抵威海,曰草庙,曰长峰,各相去三十五里。乾隆十四年,酌裁短铺,改为长递。西至宁海州窝落铺,五十里交替,东至荣成桥头铺,六十里交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