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没有执行能力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有证据找不到人怎么办)

不一样的问题,相同的配方!

所有的执行,要想解决问题,都需要回归到“人”和“财产”上,否则都是“扯淡”

当然,那些个本来就有履行能力,查控系统一打开,账户余额里都是有大额真金白银的除外!

要想成功回款必须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指望法官来“教你”处理、给你找线索,还不如去买个财神爷,整日上香,还能祈祷一个平安。

下面说一些具体的方*论法**——这些很基础的方*论法**答主认为,是每个面对执行的人,尤其是当事人、律师是必须要知道的,否则,就不能叫做“懂执行”!

一、关于网络查控的BUG

1、其只能查询发起查控那一刻的财产情况,针对之前和之后发生的或者已经转移了的,都会显示无。

2、目前查控系统除了银行外,针对其他动产、不动产不支持跨省域直接查询,若需查询,需由执行法院向其他省域法院发委托调查函或协查函。

3、法院每次操作查控系统时均需录入对应案号,即不可以用本案案号查询其他案件的当事人情况。案件终本后,无法直接录入、不能再次发起查询,若再次发起查询,只能重新恢复执行后才能查,而恢复执行,你懂的?!

4、查控系统实际未能覆盖所有银行,目前支持的银行大约200家(数量常有变化)。所以,债务人可能出现跨省、异地重新开户收款后进行销户以规避执行。

5、法院发起银行查控、查询不是直接向人民银行,而是批量向银行发送协查,所以,承办人可能会出现查询信息缺失。

6、目前社保、保险、公积金网络查控信息并不准确,建议通过其他平台核验后通过调查令查询。

7、查控系统无法直接查询离婚档案、户籍关联信息。

要想解决,只能通过律师调查令或者申请法院依职权查询!

二、关于查找线索的方法

看题主这个问题,被执行人应该是个人,那就奉上一个以“手机号”作为基础的线索寻找方式,可一一验证!

1、手机号(靓号)本身可以评估、拍卖。

2、通过支付宝 “转账”功能( 绝大部分人员的支付宝均有实名认证)、12123等政务平台找回密码功能、现场充值话费等方式,可以核验该手机号是否为本人手机号或其他机主姓名。

如图:输入被执行人的手机号码,从提示的信息就可查验、推断该手机号码是否系被执行人本人的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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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图:在交管平台选择“登录”,通过 “找回密码”功能, 依次输入被执行人的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姓名,若能点击“继续”按钮,则该手机对应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则具有一致性,即可顺利查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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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通过企查查,以 手机号作为检索关键词 ,可以检索出与该手机号相关联的人和企业。该关联人和关联企业极有可能就是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放置、接收财产的主体。

如图(仅截取了部分):在企查查,以“电话号码”为检索关键字,可以查验出以“股东、高管”中出现的遗漏了的关联公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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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将被执行人的手机号 存入我们的手机作为联系人 ,添加该手机号的微信、抖音等社交软件,可了解老赖的最新现状。

根据现有的大数据推送规则,将被执行人的号码存储进手机后,大数据会在社交软件上自动推送被执行人的动态信息,互联网会帮你。

5、通过手机和身份证号码结合社保、公积金、保险、证券等政务或官方平台,可以验证老赖是否存在或曾经存在上述财产。

如图:以重庆 公积金平台 为例,在公积金平台选择“个人查询”,找到登录界面,点击“忘记密码”,出现如图界面,输入被执行人的售价好、验证码,如能点击“下一步”,说明被执行人开立了公积金账户,则可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点去公积金账户信息(含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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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执行人的手机号码输入后,出现下图提示,则说明被执行人没有公积金账户信息。社保、保险、证券同理。(当然,经题主登录几家保险公司,有部分保险公司将登录、找回密码规则已做更改,本篇所提的方法即丧失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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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手机号具有实名认证信息, 通信机构 保存的认证信息内容通常会有住址或地址,该地址可能为被执行人的经常居住地或其他财产线索。

7、绝大部分家庭电视、无线/有线网络往往以手机号码绑定,去通信机构查询上述信息,即可能直接找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居住地或更多财产线索。

三、想办法拘留他,然后完成这四件事!

(一)大前提

拘留所针对年龄65岁(各地规定不一)以上或有严重基础疾病(如:严重的糖尿病,高血压等)的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即便被送过去,拘留所一般也不收。

(二)容易触碰的红线

凡是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法院都会主动的向被执行人发出一张《报告财产令》,会要求其报告现在和此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和变动情况。

大部分人根本就不会搭理这个文书,也不会真正申报,即便申报,也只是随便填几个。

殊不知,考察是否报告财产以及是否符合规定的申报,申请执行人要求法院从执行查控系统中打印一份反馈表即可查证。

若答案为否!与查证不符!恭喜恭喜!至少从法律规则的角度,法院就可以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了。

(三)拘留实施

1,拘留决定文书

就个人习惯而言,无论当前是否具有实际实施拘留的条件,都会与承办人先沟通将拘留手续办好(有的法院办理拘留需提前办理审批),届时可以直接使用。

2,找人

严格上讲,只要被执行人还在活动,还在做事情,想找到他或约到并没那么难。常用的有:

(1)找其他人以与洽谈业务为由约

(2)以减少债权本金、利息约

(3)以解除对其采取的限制性措施需要其本人签字约

(4)以达成和解约

(5)通过审判流程信息网或公告网查询老赖其他案件约

………

总之,只要他出现,就让他回不去。

答主认为,毕竟拘留是执行领域中的强硬措施之一的,各位看官,记得 一定要充分利用拘留产生的“附加值” ,否则,拘留就会丧失的应该具有的其他意义!

下列四件事为拘留被执行人时(在送拘留所前)必须要做的事情,切记、切记!

1,查阅被执行人的手机关于支付的软件

具体为:微信绑定的银行卡、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云闪付绑定的银行卡等

大部分被执行人并非没有钱,只是在借用其他人的名义消费,进出账。查看支付软件上绑定的银行卡是有效的解决路径。

2, 查阅京东,淘宝、美团、饿了么等购物软件上的收件地址

这些软件上每一条地址都与被执行人息息相关,每一个地址可以说都是一条财产线索,答主曾亲历了几个,亲测有效!

3,做笔录、做笔录!!!!——十分重要

查到了上述线索后,算是完成了第一步,第二步同样重要。让承办人做笔录,或者承办人没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可以帮忙做笔录,实务中也不是不可以(前提是跟承办人说好)。

通过笔录的行使固定第1项、第2项内容,才算是真正的固定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4、拘留通知需要签收、需要签收!!!!——十分重要

拘留通知记得要被执行人签收的原因为—— 有的案件法官实际不想拘留被执行人,只是想通过拘留决定书“吓吓他” 。所以,最终根本就没有送拘留所的移交记录。

需要注意的是,按最高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入罪具体情形,其中之一的即为——“被执行人经采取拘留、罚款后仍拒不执行的”。这里的“拘留”包含了“宣布拘留”和“实施拘留”。

现实中,若没有真正实施拘留,仅仅只是宣布拘留,申请执行人又没有注意留下痕迹,最终若想以此作为基础进一步打击被执行人,几乎不可能做到。

总之, 要解决执行,就要想进一切办法找对财产线索,或者转移财产的线索,然后进行精准打击! 实务中要实现上述目标,只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律师调查令+法院调查取证权! 尤其是前两者,在实务中需要充分运用!

看官都看到这里了,不点关注、收藏就真的可惜了,万一找不到我了可咋整!

上述方式看官可一一验证,保证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