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了,别慌,法院是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完成一系列程序的。

第一,原告起诉时会留下被告的联系方式及地址,一般来*法讲**官会电话先联系你了解情况和你的态度,总体把握一下案件的进展。
第二,不管是提前联系也好,不联系也罢,都不要紧,重要的是法院会向你寄出一份EMS快递(也有可能采取电子送达方式,例如送达部门会给你通电话确认身份后,向你发送短信链接),这里面包含:1、原告诉状(起诉的原因及请求);2、举证答辩通知书(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3、应诉通知书(通知你在接到传票后,积极应诉);4、传票(告知你开庭时间、地点、审判人员及电话);5、廉政监督卡等(一些普适性文件,和本案实质没有关系)。
第三,收到文件后,请联系该案件审判法官,如传票上未留电话,可以拨打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网上查询或拨114查询),咨询该案号(举证答辩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传票上都有记载)下案件主审法官、法庭名称及电话,实在打不通电话的可去现场询问 。
第四,针对原告诉状中的诉请及事实理由,收集证据,形成纸质版。也可拟制答辩状,针对诉状内容进行答辩,答辩期内提交法庭。
第五,按照开庭时间,前往应诉,根据法院的提问,提交证据,进行答辩。一定提前准备好,做到有的放矢。开庭后等待判决,或法庭组织调解工作。

如果我什么都不知道,会收到判决吗?
不会,不管是快递还是电话,前提都是联系上你,让你看到上述几个文件,如果没有送达成功,是不能开庭的,也就不能判决。但如果你是拒收,那么结果就不一样了,法院照样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当然,有些人会故意躲避不接收这些文件,这并不是无解的,法院在穷极所有送达方式都失败后,会选择公告的方式送达,依然可以缺席审理。
这个时候又有人害怕了,万一被公告送达了,开庭后损害自身的权益了怎么办,大可不必担心,这样的几率可以说少之又少。一方面,法官个人会仔细审查及现场调查。另一方面,原告方的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官也不会支持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