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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对象及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乐山市直机关*党**工委直属*党**组织及下属*党**组织的困难*党**员,均可以申请救助:
1、因受火灾、水灾等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
2、因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
3、因配偶、子女患重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4、下岗失业*党**员等子女考上大学承担入学费用有困难的;
5、孤寡、年老体衰、无固定收入来源的;
6、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确需帮助的。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涉及以下情形,将不得申请享受乐山市直机关*党**员爱心互助基金:
1、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或民主评议为“不合格”的;
2、参与*赌黄**毒、封建迷信、*教邪**组织等违法违纪活动,参与煽动集体、越级*访上**,扰乱社会稳定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近3年来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
申报程序
按照《乐山市直机关*党**员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原则上每名*党**员,每个家庭因同一原因可以申请一次性救助,并须遵循以下程序:
1、由本人向所在支部或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提供贫困相关印证材料;支部或单位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2、逐级报上级*党**组织复查;3、上级*党**组织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复核,审查复核无异议后,再由申请人填写《乐山市直机关*党**员爱心互助基金申请表》,由市直机关*党**工委直属*党**组织报市直机关*党**工委审批;
4、市直机关*党**工委视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实地调查进行复核认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关爱补贴或提出救助办法。
同时,《乐山市直机关*党**员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还规定申请基金的以下几类市直机关困难*党**员,除了填写《乐山市直机关*党**员爱心互助基金申请表》外,还必须提供如下材料:
1、对因遭受火灾、水灾等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党**员家庭特别困难申请救助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基层*党**组织的书面证明;
2、对因患大病、重病、疾病或意外伤害造成*党**员家庭特别困难申请救助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县级以上疾病诊断证明;
3、*党**员的配偶、子女患重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需申请救助的,需提供*党**员家庭户口簿、*党**员本人及其亲属的身份证、县级以上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
4、对子女考上大学承担入学费用有困难的,需提供*党**员家庭户口簿、*党**员本人及其子女身份证和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因患病申请救助的,需在出院后3个月内提出申请,子女入学的需在每年8月底前提出申请。
补助标准
根据《乐山市直机关*党**员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党**员进行救助,救助金额(或物品折合金额)原则上最多不超过5000元,具体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记者 甘国江;编辑 柳亚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