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丢失如何补办 (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丢失怎么补办)

成绩合格证明丢失补办

1.申请补办合格证明前,申请人须在市、地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启示,明确声明原合格证明(含姓名、年度、证书编号)已作废失效。

2.申请补办合格证明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遗失补办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补办合格证明当年度的准考证、成绩单的复印件一份(如遗失,需由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相关证明);

(4)已刊登作废声明的报纸原件一份。

3.申请人向所在考点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有关资料,考点初步审核后,报考区审核。

4.考区汇总审核后,于每月20日前上报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5.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到考区上报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集中补办并下发至考区。

合格证明是护士注册和找工作的重要依据,一定好妥善保管。

只要你注册完毕或者护士资格证发下来以后,此证明基本上就没有用了,到时候可以自行处理。

执业证丢失补办

受理条件:

1.已取得护士执业证,且遗失或损毁的。

申请材料:

1.刊登的遗失声明或损毁的原护士执业证,收原件;

2.《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证申请审核表》,收原件;

3.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 2寸证件照,收原件(2张)。

办理程序:

1. 申请人登录政府门户网站,选择“网上办事”、选择“xx卫生局”,点击“护士执业证注册”*载下**《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证申请审核表》,填写后在所在医疗机构签署意见并盖章;

2. 申请人携带签署意见并盖章的《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和相关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3. 区政务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将相关材料装入信封,流转区卫生局医政科;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则不予受理,并退还申请人资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资料;

4. 区卫生局医政科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经办人及分管领导在《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登录专线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并打印《护士执业证》流转区政务服务中心回复窗口;

5. 区政务服务中心回复窗口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护士执业证》。

资格证丢失补办

一、所需材料

1、由注册单位出具的丢失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2、个人补办申请,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上)(一份) 

3、正面免冠去饰物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当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卫生厅护士注册办公室审核确认。

3、申请人自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我中心领取补*证办**书。(代领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

执业药师证书挂失或补办

一、所需材料

1. 个人书面申请要写清楚:证书名称、专业级别、颁证日期并详细说明补办原因等。

2. 提交存档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 遗失证书的,申请人提供登报声明原证书作废的报纸原件整张一份(报纸必须是市级以上,有国家统一的报刊号)声明内容应反映持证人的姓名、所持证书的名称、专业级别、取得证书的时间和原证书上的红色印刷号码;更换证书的,申请人要提供已损坏的资格证原件。

4.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一张。

具体补办材料和注意事项请以当地人事考试网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