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管部门公布第十三批严重交通违法记录,涉及1000余辆车1092条严重违法行为,车辆牌照、所属企业、驾驶人姓名、具体违法行为等信息已统一在“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tj.122.gov.cn)”进行公开公示。至此,去年以来,交管部门已曝光了十三批涉及1万余辆车的17536条严重交通违法记录。
小型车辆、个人所有车辆违法相对突出。从车辆类型分析,涉及小型汽车的违法记录918条,占比83%;大型汽车的违法记录88条。此外,个人名下车辆的违法记录达815条,占比74%。从违法行为类别来看,“超速50%以上”、醉驾仍为大户,达627条,占比57%。其中有33辆车存在2次及以上“超速50%以上”违法行为。车主刘宝亮个人名下牌照为津N30000的小型汽车分别于2017年11月4日、2018年2月19日、20日、3月4日、5日、9日、13日、5月23日在津淄公路沿线发生9次“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累计记108分。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226条,占比21%。其中有3名驾驶人被查获时属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车主杨树洪个人名下牌照为津AU2113的大型汽车于2018年5月15日由驾驶人魏庆林在外环线发生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管部门查获,驾驶人魏庆林予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天津市银建的士有限公司牌照为津E19862的出租车于2018年8月2日由驾驶人于长松在雅安道沿线发生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管部门查获,驾驶人于长松予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此外,“无证驾驶”78条;“违反道路通行规定”42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29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5条;“交通肇事逃逸”22条;“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14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10条;“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10条;“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5条;“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1条;“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1条;“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2条。
交管部门表示,此次曝光的1092条严重违法的车辆牌照号、具体违法行为、所属企业、驾驶人姓名、违法类型等均已在“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tj.122.gov.cn)”上公开。市民或企业可通过登录该网页,点击“公告公布”业务,选择“热点公布”下拉菜单中的“严重交通违法公开公示”选项,即可查看包括车牌号、驾驶人信息、处罚实施、处罚结果、记分等详细信息,也可通过输入机动车号牌进行查询。
交管部门提示,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 13类严重交通违法要进行公开公示,并将被纳为严重失信。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将对严重失信的企业和个人开展联合惩戒。这就意味着发生严重交通违法的当事人及涉及企业,除了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接受罚款、记分、拘留等处罚外,还将被公开公示并向“信用中国网”推送,将依法受到其他部门和单位的惩戒,对日后诸如个人申请信用卡、经营*款贷**、职业准入以及企业市场准入、调整信用等级等社会信用类业务的申请和办理产生影响。
天津日报记者 何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