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专用章是指用发票单位和个人按税务机关规定刻制的印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在领购或开具发票时加盖的印章。

关于盖发票专用章的学问,注意一下几点误区:
1、盖了发票专用章,但是一不小心盖的不清晰
有时我们可能因为未放平或是章未印足够的章油,导致盖印不清晰,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清晰的章,万一不能补救就只能将此张发票作废/冲红。

2、 盖成财务专用章或公章,不可以。
这种情况下,此张发票是必须要作废/冲红了,发票只能加盖发票专用章才真实有效。
3、既盖了财务专用章,又盖了发票专用章,不可以
发票必须要作废/冲红了,发票只能盖发票专用章,有别的章均无效。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5、 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字朝下),发票有效。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不符合规定的可以退回。
总论:发票章不是您想盖就盖,不盖就不盖
①以盖财务专用章代替盖发票专用章;
②同时盖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
③盖旧版的发票专用章,或同时盖新版、旧版发票专用章。

现行的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发票开具时必须要盖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不能用财务专用章,公章等替代,而且只能加盖最新版的发票专用章。对盖章质量也有相应要求,比如说盖章要求清晰可辨认,要很完整的盖在发票上面,不能只盖一半。
注意:有以上情况的,税局一经查到,会处以罚款,如果是取票企业,相对应的进项发票已抵扣需做进项税额转出,所以,不想被税局太多关注,就好好学会盖发票专用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