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疗是一种利用物理性射线来*伤杀**癌细胞从而达到治疗目的的手段,目前已成为肿瘤的重要治疗手段之一!
据Tubiana等在1999年报道,45%的恶性肿瘤可治愈的贡献比例中,放疗就独占了近18%!

可“硬币总是分有正反两面”,放射治疗也未能幸免。
在发挥治疗作用的同时,放疗可能会引起乏力、恶心、骨髓抑制等全身副作用及局部放射损伤,其中皮肤损伤就是一种十分常见的不良后果,据报道约87%的放疗患者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皮肤反应!
一、放射性皮肤损伤知多少?
放射性皮肤损伤到底是怎么回事?
其实,在接受肿瘤放射治疗的同时,肿瘤周围正常皮肤组织受到不同程度的照射,放射性皮肤损害也由此产生。

通常,在放疗开始3月以内发生的放射损伤称为急性损伤,3月以后发生的损伤称为晚期损伤。
急性放射性损伤主要是射线损伤皮肤基底生发层细胞所致,临床多表现为皮肤红斑,干性脱皮、病情严重时甚至可以出现湿性脱皮。

根据皮肤表现还可以将急性放射性损伤分为5级:
①0级
皮肤表现:无明显变化
处理:建议使用正规药膏在局部皮肤进行涂抹,缓解“看不见的皮肤损害”,从而尽量保障放疗的顺利进行。

②1级
皮肤表现:出现轻微的皮肤红斑,可伴有瘙痒、干性脱皮,局部毛发易脱落、出汗减少。
处理:听取医生意见,通常可采用暴露疗法,选用护肤粉、生长因子、水凝胶敷料等处理,以达到促进伤口修复的治疗效果,通常可继续接受放疗。

③2级
皮肤表现:出现散在红斑、片状湿性脱皮,可伴有皮肤触痛、中度水肿。
处理:可继续接受放射治疗,在皮肤处理上可同1级损伤,采用暴露疗法,使用护肤粉、生长因子、水凝胶敷料进行处理。

④3级
皮肤表现:在皮肤皱褶部位以外出现融合性湿性脱皮,伴有皮肤的重度水肿。
处理:停止放疗,并使用敷料处理皮肤创面。建议严格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局部用药,避免私自去除敷料,以免造成创面污染,造成局部感染。
若经过医生评估,可继续接受放疗,则需要在放疗前及时去取敷料,并做好皮肤清洁消毒工作。

⑤4级
皮肤表现:出现溃疡、出血、甚至组织坏死
处理:立即停止接受放射治疗。局部进行消毒,使用敷料处理创面,必要时配合进行全身抗感染治疗。皮肤损害严重,难以愈合时,可以采用皮瓣移植,促进伤口闭合。

二、关于晚期放射性皮肤损伤
除急性放射性损伤外,部分皮肤放射性损伤可长达3个月以上,甚至迁延一年乃至更长的时间,称为晚期放射性皮肤损伤。
不同于急性放射性损伤,晚期放射性皮损主要累及血管内皮细胞,造成组织血供减少,皮肤逐渐出现退行性改变,主要表现为皮肤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萎缩、纤维化。

通常来说,人体在受到急性放射性损伤后,组织细胞可通过自身修复和增殖机制自行恢复,仅需对症处理,进行局部的清洁消毒和保护即可。
而后期放射性损伤则没有这么幸运了,具有不可逆性,一旦发生便不可挽回!

鉴于目前尚无针对晚期放射损伤的有效治疗手段,故而预防晚期放射性皮肤损伤尤为重要。
作为患者和家属,要及时向医生反映自身的皮肤变化,以便于医生进行评估,并制定更加合理的放疗计划,在肿瘤控制率和放射性损伤之间取得最佳的平衡。

临床数据表明,后期放射性损伤的发生率随着时间的推迟而逐步增加。
简而言之,患者生存得越长,后期放射性皮肤损伤的发生概率也越高。
故积极配合医生进行长期随访,不仅有利于医生观察肿瘤控制情况,还可以帮助评估后期放射损伤及其并发症,并及时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放疗后如何保护皮肤?
无论放疗部位在哪里,最重要的都是减少对放疗皮肤的刺激,并且保持皮肤清洁,特别是多汗区的皮肤,只可用温水轻轻蘸洗,不可擦洗过勤;
洗澡时宜用清水清洗,勿用有刺激性的浴液和香皂,平时穿衣也要尽量宽松、柔软。

出现皮肤损伤时,“五勿四禁,一忌一不”这个口诀可要记牢:
五勿:勿用手抓,勿用手搓,勿穿硬质高领衣服,勿在强阳光下暴晒,勿做红外线等各种理疗;
四禁:禁贴胶布或胶膏,禁注射,禁热敷,禁自行用药;
一忌:忌用肥皂或护肤霜洗擦;
一不:不擦刺激性或含重金属的药物(碘酒、红汞、万花油等)。
如果不适感严重,我们可咨询医生,使用敷料及药膏进行涂抹,比如,可涂抹的液体敷料,可有效减少皮肤的表面压力及摩擦力,覆盖、隔离、保护皮肤创面,还有利于皮肤组织修复,加速创面的愈合。

有一些敷料中标注含有银离子,这些敷料也是可以用的,能显著降低皮肤损伤严重程度,还可以明显缓解皮肤瘙痒、疼痛等不适。
也可以使用一些药物乳膏,如贝优芬、宝肤灵、糠酸莫米松乳膏等,都可有效预防缓解放疗性皮肤损伤。

除了上述这些办法外,一些中医中的药膳小妙招也可以用来作为辅助的办法。
大部分肿瘤患者在放疗期间会出现燥热,所以在饮食上应该以清热解毒、滋阴生津为主,如藕汁、梨汁、萝卜汁、绿豆汤、冬瓜汤、芦根汤、西瓜、南瓜、丝瓜、海带、菱角等就是中医理论中很好的生津食物。

另外,补充蛋白质也不可少,鱼、肉、奶等高蛋白食物都应该尽量多地出现在餐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