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当然是

深圳本来就禁摩,居然还想酒后开摩托车

2019年2月4日21时50分许
深圳交警在龙岗大道设卡查车时,发现驾驶无号牌普通摩托车的驾驶员李某有危险驾驶的嫌疑。
嗯?这是要上演速度与激情吗?怕是电影看太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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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猖狂,看你往哪里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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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吹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57mg/100ml,随后,执勤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鉴定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81.11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
经查,2019年2月4日19时许,李某与父亲在家中吃饭,期间喝了两罐百威啤酒。吃完饭大约20时许,李某便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准备前往龙岗区坪地街道找朋友,途径龙岗大道六联路段想要冲卡时被现场交警查获。
醉驾还冲卡,真是目无王法

蜀黍说过,只要你违法,就一定会把你抓
调查过程中,李某声称自己之前没有看到交警,走到很近的时候才看到有交警查车。被问到为何要喝酒开车时,李某表示晚上没有出行的交通工具,自己糊涂就开车了。
现如今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我局刑事拘留。
看到这里,蜀黍猜你肯定会问

不是的!酒后开摩托车、电动车都属于酒驾行为。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醉酒驾驶超标机动车并认定为机动车的将被以危险驾驶罪进行立案入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驾驶摩托车本来就是禁止的行为若是醉酒驾驶更是危险重重
“猎虎”天天有,驾车莫饮酒,蜀黍劝您,勿做醉(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