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听到办公室大姐们闲聊,现在流行给家里的孩子买小鸡仔玩,谈到鸡仔长大后的归宿,她们的话让我不寒而栗。
“我昨天给孩子买了两只小鸡仔,挺好玩的呢!”
“你刚买啊?我早都买一周了,天天叽叽喳喳的太吵了。”
“你们也是放阳台吗?以后长大了怎么办?”
“扔了呗!”
“我跟女儿说,炖蘑菇啊,妈妈蘑菇都准备好了!”
随后是一阵阵刺耳的嬉笑声。
买来——喂养——嫌弃——处理,原来这就是一条小生命的一生。
不尊重生命的教育易在孩子心里种下恶之花
《唐人街探案2》中,秦风与唐人就连环杀手案讨论时,说过一句话,儿童时期纵火、*杀虐**小动物、尿床,是连环杀手的三个特征。这几个特征都与自我控制力有关,而且多数是由于童年时的环境影响,例如没有受到家长足够的爱。
有人会说,妈妈们买小鸡是为了孩子开心,这不是爱吗!
这种不正确引导的爱更加可怕。当谈到怎么处理小鸡乱排便的问题时,多数家长表示扔在阳台就可以,如果小鸡试图进屋内,就打出去,也会给孩子一只木棍之类的,让孩子在玩耍过程中顺便监督,这样既可以让孩子有事干有东西玩,又可以避免分心去管理。
看,孩子刚开始根本不知道小鸡可以撵、可以打,但是在家长的引导下,有样学样,也对小鸡挥起棍子。打重了怎么办?没事,本来这小鸡也没几个钱,就是拿来玩的。
以后呢?孩子会不会觉得打小朋友也没有事?进而打爸爸妈妈也没有事?
只要能取乐,我可以伤害任何人或物。
这就在孩子心里种下了恶之花。

对生命没有敬畏,是为人的失格
也许有人会说,这些小鸡仔最后的归宿不都是死去吗?我又在圣母什么?
这就像一有关于不吃野生动物、不*杀屠**流浪猫狗、不以残忍方式食用猴脑鹅掌的呼吁时,总会有人跳出来反对,“猪牛羊禽不也是动物吗?你一辈子不吃肉啊!”
稍稍留意就能发现,持这类“杠精”思想的人不在少数。
养殖动物和陪伴动物的区别,就在于出发点,一类是群体性的饲养,目的就是为了获取动物产品,而另一类则被我们赋予了感情,我们对它们是有爱和责任的,真的可以轻飘飘地说出长大就扔掉、长大就吃掉的这种话吗?
英国哲学家休谟说——慈善之心是一视同仁的。设若有人因为自己碰巧生而为人,就认为只应对人保持同情,而愤愤于别人对其他动物保持同情,则其人的心必然小于针头。
养小鸡事件的思考与不可行的背后原因探讨

- 楼房不具备饲养禽类动物的条件。楼房里,可以养狗、养猫、养鱼、养爬行动物,前两者主人能带出去遛一遛,而且古往今来喂养的经验丰富,各种宠物物品与服务也一应俱全;后两者没有出门需求,同样也有产业链完全的饲养一条龙流程。禽类动物的特征是肠道短,随时排泄;饲料粉尘化,污染严重;没有驯养经验,叫声无法控制,易引起人类反感,所以楼房不具备饲养禽类动物的充分条件。
- 禽类动物本身不能成为宠物。例如没有经过检疫,无疫苗,具有一定危险性。我们都知道饲养猫狗是需要定期进行驱虫和打疫苗的。可是,哪里有宠物鸡疫苗呢?鸡仔的宿命本来也不是在一个人类家庭里被观赏和饲养,它们应该在养鸡场,成为肉鸡或蛋鸡的基础鸡雏。禽流感的威胁随时可能卷土重来,一切羽类动物都有致病可能,你还想在家里养鸡,留下安全隐患吗?
- 饲养禽类动物死亡风险率过高。记得在我上小学的时候,学校大门外也有卖鸡仔的,还会被摊主涂成五颜六色,就为了吸引孩子注意。这种染料涂染会造成禽类羽毛脱落,精神紧张,误食影响消化机能等问题,因此染色的小鸡寿命比普通的小鸡要短。接下来谈普通小鸡,它只要被买来,一进家门就有各种致命危险,它可能会被主人遗忘投食喂水,饥饿而死;也可能在高温如蒸笼的阳台室外,受日晒而死;它如果被主人喜欢,可能会被过度抓放,惊吓疲惫而死;如果不被主人喜欢,被打死被遗忘被扔掉,都有可能。最后,如果有幸被养大了,不再可爱了,逐渐成长为十几斤重的大鸡,处理真的是问题,把它摆在哪?

结语
综合来看,无论是从教育孩子的角度还是从对生命热爱的角度,仅为了一时欢愉购买饲养小鸡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放过它们,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这个市场监管很难,毕竟买卖小鸡都不是违法行为,但是真的养了就为了死,起码也是道德层面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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