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有关规定 (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婚嫁喜庆事宜)

婚丧嫁娶乃人生大事,郑重操持本不为过。*八大十**以来,在中央纪委网站历次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中,“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案发率”和受处分人数长期稳居前列。据记者不完全统计,3年多来,各地查处的此类问题已近万起,被追责的*党**员干部逾万人。那么,如何判定领导干部举办的婚丧喜宴属于“大操大办”?怎样才能做到不踩纪律“红线”?

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婚嫁喜庆事宜,党员干部红白喜事有何规定

2012年底,旨在整饬政风的八项规定出台,一时间,全国各地迅速开启“自我净化”模式。其中,从中央到地方,关于领导干部的婚丧嫁娶有关禁令达数百个,“报告制”“限桌令”“限礼金令”“限客令”等做法已到“耳提面命”的地步。然而,仍不断有官员违规办宴,刷新着公众的认知。

今年6月2日,中央纪委对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其中,我们又一次看到了“大操大办”的身影:河北省保定市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建分批多次为其子大办婚宴问题。4月19日晚,郭建在保定市地球村酒店设席5桌,宴请保定市商务局原同事;5月6日晚,在徐水区成宝酒店设席6桌,宴请原徐水县宣传部和文广新局同事。5月16日中午,又办婚宴18桌。3次宴请共计29桌,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下属人员礼金共计8100元。保定市纪委给予郭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婚丧嫁娶乃人生大事,郑重操持本不为过。那么,如何判定领导干部举办的婚丧喜宴属于“大操大办”?怎样才能做到不踩纪律“红线”?

判断“红白事”是否属于“大操大办”?

怎样算是“大操大办”?中央纪委网站曾刊文介绍,有专家对判定“红白事”是否属“大操大办”给出六条基本判定标准:一看操办“红白事”是否使用公款;二看是否使用公物,如公车等;三看是否使用公产,如免费使用礼堂等;四看来宾中有无管理和服务对象,是否收其礼金礼品,特别是有无借机敛财;五看来宾中有无使用公物;六看是否影响他人休息、破坏环境等。

有地方纪委还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各级严格执行“七个严禁”:即严禁以分批次、多地点等方式变相突破规定的规模;严禁以任何方式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婚丧嫁娶事宜,收受管理或服务对象的礼金,借机敛财;严禁动用公车、公物、公款等公共资源;严禁以单位名义赠送礼金、礼品;严禁在本单位或其他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费用;严禁影响正常公务活动、单位工作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严禁搞有损社会公德的庸俗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记者发现,无论是新修订的《中国*产党共**纪律处分条例》,还是《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等规范性文件,均态度坚决、要求明确,但考虑到各地风俗习惯差异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故而都未对“违规行为”列出具体界定标准,而是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标准。

因地制宜大致三类具体“操作办法”

目前,不少地方都结合实际出台了具体的“操作办法”,一些地区还形成了“报告—公示—曝光”机制,即摆酒前先报告,然后公示准备办多少桌、准备请哪些人,最后纪委通过明察暗访和举报把关,及时曝光、处罚违禁官员。

从“报告”程序上看,有地方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活动前,必须向所属*党**组织申报,说明时间、地点、邀请人员范围及数量。例如,陕西宝鸡市要求*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操办婚礼的,应当在操办婚礼5个工作日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书面申报,说明操办事由、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范围、宴请人数以及其他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规定。

针对“曝光”程序,多地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组织协调各级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等操办婚庆喜宴的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对各地各单位作风建设情况,以及*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活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凡发现在婚丧喜庆活动中不按规定报告、报告与实际不符、违规操办等方面的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而对于*党**员干部办婚宴能摆多少桌、收多少礼金、请哪些人等具体问题,各地出台的具体“操作办法”大致可分为三类:

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婚嫁喜庆事宜,党员干部红白喜事有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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