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市公安机关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全力开展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市局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刑侦、治安、网安、指挥等部门参与其中。到10月底,专项行动以依法查处假记者,依法查处新闻敲诈,整治网络舆论环境为重点,集中查处一批“假记者”“新闻敲诈”典型案件。
就此,市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发出《关于举报舆论环境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通告》,对咸阳范围内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涉及虚假报道、新闻敲诈以及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接受采访对象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希望大家踊跃举报。
1.电话举报
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029-33210192
市委网信办: 029-33329659
市文广新局: 029-33322061
市“扫黄打非”办公室:029- 33342501
2.手机短信举报
市“扫黄打非”办公室: 15332208335
3.电子邮件举报:
市文广新局邮箱:8775094@qq.com
市记协邮箱:xysxwk@163.com
4.信件举报
市文广新局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经电南路1号(邮编:712000)
市记协地址:
咸阳市秦都区咸通南路61号(邮编:712000)
那么
如何甄别记者身份真伪
是不是记者什么事情都可以采访
遇到失实报道怎么办等等
以下10问10答
帮你解开疑惑
1
哪些人员享有新闻采访权?
新闻单位中持有“新闻记者证”的采编人员。
2
新闻单位自己核发的“工作证”、“采访证”等证件能否开展新闻采访活动?
不可以。因为我们国家规定:新闻记者证是新闻记者职务身份的有效证明,是境内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唯一合法证件。
3
记者采访要不要向采访对象出示“新闻记者证”?
必须出示本人的“新闻记者证”,否则可以拒绝其采访。如果发现有疑点可以登录“中国记者网”或者扫描记者证上的“二维码”进行验证。
4
是不是只要有记者证什么事情都可以采访?
不是。因为我们国家规定:新闻单位必须对新闻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在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内安排采访。禁止跨行业、跨领域采访,禁止新闻记者未经本单位同意,私自开展批评性报道。
5
如何甄别是否属于私自开展批评性报道?
在查验记者本人新闻记者证的同时,请其出示新闻单位出具的本次采访信函。
6
记者在采访活动中提出订阅报纸、刊发广告、提供赞助费等其它与采访无关的要求怎么办?
应当拒绝。因为我们国家规定:新闻记者不得从事与记者职务有关的有偿服务、中介活动或者兼职、取酬,不得借新闻采访工作从事广告、发行、赞助等经营活动。
7
记者借采访为由牟取不当得利或者借舆论监督进行敲诈勒索怎么办?
这属于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首先做好取证工作,证据包括录音、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其次向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举报,敲诈勒索数额较大、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
8
记者采写的报道没有在本媒体上刊发,而是在其个人微博或者其它网站等载体上刊发怎么办?
记者的行为属于违规,可向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举报。因为我们国家规定:新闻从业人员不得违反保密协议的约定,向其他境内外媒体、网站提供职务行为信息,还不得通过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号或个人账号等任何渠道,以及论坛、讲座等任何场所,透露、发布职务行为信息。
9
遇到自称是某网站或者自媒体的人员提出采访要求时怎么办?
如果是新闻单位开办的,经网信行政部门批准享有采访资质的新闻网站人员,请其出示开办单位的新闻记者证,如果没有记者证,可以拒绝采访。除此之外,任何网站或个人都不享有采访权,可以拒绝其采访要求。如果涉嫌其它违规行为,可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如果有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可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
10
报纸上刊发的报道,如果认为虚假或者失实怎么办?
可以向报社要求更正或者答辩,如果认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如果有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形,可以向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及网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