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话题:#孕妇上夜班打瞌睡被公司开除#
近日,广东珠海中院对一起因员工打瞌睡被开除的劳动争议案件作出终审判决。

图片来源于网络
2019年6月,小艺被已工作7年的公司以上夜班时打瞌睡为由辞退并拒付赔偿金。公司称,小艺 有4天凌晨出现睡着情况,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小艺称,打瞌睡都发生在凌晨四五点,且时间较短,正常的生理需求。
小艺提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8146元。公司不服向香洲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属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该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珠海市中院。法院认为,公司单方解约时,要兼顾情理,考虑合理性问题。 小艺的违纪行为均在夜里,并未严重影响岗位职责。

图片来源于网络
小艺处于妊娠初期,属特殊的生理阶段,打瞌睡行为有其身体客观原因 。珠海中院认定小艺不构成严重违纪,驳回公司上诉, 公司需支付赔偿金48146元 。
看到这里,真相给法院鼓掌,工作七年了,在哪个单位也属于公司老员工了。上过夜班的人都知道,倒班困倦,偶尔打瞌睡很正常,别说是怀孕初期本来就容易犯困,就是正常人半夜也会小睡一下吧。据悉,小艺凌晨分别睡着了6,8,28,6分钟 ,纳尼?就这?被公司开除了?

图片来源于网络
我们可不可以试着站在公司的角度头脑风暴一下。
是的,工作七年了,老员工,也被公司压榨的差不多了,公司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听说怀孕了,真是头疼!接下来要给孕假、产假、哺乳假。想想就肝儿疼。终于被监控逮到上夜班的时候打瞌睡。有理有据的开除你!
#梁建章建议法定结婚年龄统一到18岁#,#梁建章建议三孩房价五折#。

国家大力鼓励生育
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此外,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国家在提倡结婚怀孕这边晒费苦心,建立各种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孕产哺育期的妇女职业生涯不受影响,以免心存顾虑不敢生。另一边的用人单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能明目张胆的因为孕产开除你,就找点别的事情,毕竟在人家的地盘上,挤兑走一个人还是容易的。更不消说用人单位招聘的时候明白直接的提问:“结婚了吗?什么时候要孩子?”

图片来源于网络
孕育和工作好像在女性这边永远是个不得兼容的难题。
最关键的是,如果在孕育和工作两者之间,你大胆地选择了前者。恭喜你!喜提“你在家除了带孩子还干什么了,这几年还不是我在养你!"
婚前“我养你啊”有多动听,婚后“是我养你的”就有多残酷。
怀孕上夜班,凌晨4点打瞌睡6分钟,被已经工作7年的公司开除!好在最后的结果是好的,公司支付赔偿金四万八千余元。 希望所有的孕育女性都能保护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毕竟,生育也是在为国家做贡献!对此,你怎么看呢?
本文由一丹说育儿编辑原创,交流分享经验。欢迎留言评论,收藏与转发,你的每一条点赞,我都认真当成了喜欢。
有更精彩的观点讨论,欢迎大家私信我,图片来源于网络配图,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