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交尾款被起诉 (房产退房起诉一般多久)

房屋没有买成,损失了3万定金不说,还被中介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他损失--这是本栏目之前报道的常先生的遭遇。之后常先生提出反诉,把中介公司和房东同时告上了法庭,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退还定金。三个月来,双方两次对薄公堂,原告被告的角色也多次互换,那么谁才是最后的胜利者呢?

近日,法院对常先生诉鑫洋置业和房东欺诈一案作出判决,常先生败诉。

今年年初,常先生在鑫洋置业的推荐下,看中了新城南都一套售价100多万的房子。然而合同签订后不久,常先生就声称,这套房子不是中介所说的豪华装修,而且也住过人,因而提出退房,并要求房东退还3万定金。双方在协商不通的情况下,常先生上网发帖,结果在今年5月份招来了第一场官司。

鑫洋置业代理律师王晨介绍说:“对于一些网络当中的谣言,或者对我们鑫洋公司名誉权,造成巨大伤害的网帖,我认为侵犯了我们名誉权,我们公司可以拿起*器武**维护自己权益。”

由于常先生及时撤回了帖子,所以在场官司中,法院认为,常先生并没有侵害鑫洋置业的名誉权。在第一场官司胜诉之后,今年6月,常先生以“在买房过程中受到欺诈”为由,把中介和房东同时告上了法庭。但是法院也没有支持他的请求。按照鑫洋置业代理律师的说法,常先生败诉是因为在庭审时说了谎,导致了他的败诉。对此,常先生表示他是没有办法,三方有两方都在欺骗别人,他作为消费者赔了这么多钱了,是没办法。

那么,常先生到底是哪里说了谎呢?原来,常先生无论是在接受采访时,还是在庭审过程中,一直强调自己并没有看过房子,而是轻信了中介在网上的广告,就鉴下了合同。而在中介和房东看来,常先生的说法不合常理。

房东代理律师周新玉表示:“你说这么一个大宗商品,你就看几个小纸片就付了3万定金,这样的行为,就像法庭刚才说的,他是对自己权利的漠视,既然对自己权利都不维护,是要付出代价的。”

法院采信了房东和中介方的说法。据了解,这次官司败诉,意味着常先生必须依照合同的约定,除了已经损失的3万元定金外,他还得向鑫洋置业支付2万元中介费。不过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中介在网上说,常先生看中的那套房子没有住过人,这跟事实有一定的出入。房东自己表示,房子之前租过给朋友,但是只住了几个月。至今精装,他认为谈不上,就是简单的装修。

对此鑫洋置业总经理郭军表示:“精装跟简装到现在没有一个标准,哪种是精装哪种是简装,精装和简装只是他去看了,我们说这个房子蛮好的,他认可就可以了,一直没有标杆,没有一个衡量的标准,房东跟我们说未入住,我们也带他去看的,他当时也认可,但是到底入住未入住也没有衡量标准。”

另据鑫洋置业方面透露,他们在跟常先生走上法庭之前,其实一直在尝试着私下解决,但是效果并不理想。“经过我们努力,房东同意退一万,两万作为违约金,但是客户(常先生)只肯退给房东两千违约金,要求退两万八千元,我们做了很多工作最终还是没结果。我们如实跟客户(常先生)说,客户走极端,到湖塘一店,他妈妈大吵大闹,影响我们公司正常工作,导致我们正常流程都不能进行,还用药渣,倒在门店里面,我们也报110,一次两次我们也报,到后来110也跟我们说,走司法途径。”

在得知败诉这一结果后,常先生明确表示,准备提起上诉。“确实是跟我讲好的精装修没人住过,不只有他们一家广告,跟好多家都是这么讲的,你当时发布出来的信息你拿出来,你拿不出来,就是只能采用我们的证据了。”

常先生的上诉结局究竟如何,相信法律会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而常先生的遭遇也提醒我们,购买二手房不要管广告怎么说,一定要自己先查看仔细,想清楚再买,不要一时冲动,一旦签订了合同就具有了法律效应,自己再想反悔,可能要付出巨大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