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期满工程移交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修期满后工程顺利移交到相关部门进行管理,提高工程移交工作效率,并切实保障学校及施工单位的权益不受损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工程是指由基建处实施的、合同约定具有保修期并交纳了质量保证金的项目。
第三条 本细则所指保修期是指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六)光源、水龙头等低值易耗品保质期为12个月。
(七)施工合同内有保修期要求的从施工合同。
第四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保修期结束后可提交移交申请。
第五条 工程移交程序如下:
(一) 施工单位提交工程项目移交申请(格式自拟);
(二) 实施部门向相关部门出具工作联系函(见附件1);
(三) 用户单位(包含防水、供热供冷、装修工程、电气管线、绿化、设备等等管理单位)勘察现场,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整改清单,并交由实施部门转交施工单位。
为保证移交的顺利实施,整改清单原则上正式提交后不得再行变更。
(四) 实施部门向施工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格式见附件2),施工单位按清单限期进行整改;
(五) 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提交《基建项目质保期满移交单》(以下简称“移交单”,见附件3),后附整改完成报告;
(六) 实施部门把整改完成报告提交给相关用户部门,各用户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核对整改完成情况;
(七) 各分项相关接收部门在移交单上签字盖章确认达到整改要求;
(八) 所有管理部门确认后移交完成。
第六条 项目移交完成后由校内相关部门改造维护职责,仍在保修期内的(如防水保修期为5年)由施工单位继续承担保修责任。
第七条 施工单位移交完成后凭移交单退还质量保证金。
第八条 该细则由校基建领导小组通过后之日起施行,相关事宜由基建处负责解释,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1
关于 ——工程质保期已满进行移交相关工作的联系函
校相关部门:
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 年 月 日,保持期为 个月(保修期起算日为工程竣工验收日),质保期经计算应截至 年 月 日。目前该项目质保期已满,施工单位已提出工程保修期满申请报告。我处开始着手组织质保期满工程移交工作,请贵单位组织现场调研,在 年 月 日前对项目属于合同质量保修范围存在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未书面提出部分视为无质量问题),以便我处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成后将办理移交相关手续。
请回复。
基建处
2022年6月19日
附件2
关于对 工程限期整改的通知
公司: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 年 月日,保持期为 个月(保修期起算日为工程竣工验收日)。该项目质保期本已到期,但未收到贵单位书面移交申请,故目前仍处于质保期。为保证该工程顺利移交使用及贵公司权益,我处将组织工程质保期满移交工作。
请贵单位在 年 月 日前向我处书面提出整改方案及时限,并着手对我方提出的整改清单(见附件)逐项进行整改。如出现以下情况,将视为贵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
(1)在规定的时限前未收到贵单位书面整改回复;
(2)在整改时限内未完成整改;
(3)无故不予整改。
如贵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根据《基建管理办法》之规定,我处将另行安排其它单位代为维修,维修费用在项目质保金中双倍扣除。费用超出质量保证金的,按合同约定向贵单位进行索赔。
特此通知。
基建处
年 月 日
附件3
基建项目质保期满移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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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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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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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开竣工日期 |
工程验收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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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范围 |
□供热供冷 □装修工程 □电气管线(强电) □电气管线(弱电)□绿化 □设备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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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意见 |
整改全部完成,申请移交。 负责人(签字): 使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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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意见 |
(签字/盖章) |
(签字/盖章) |
(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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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
(签字/盖章) |
(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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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
(签字/盖章) |
(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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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意见 |
移交完成,移交日自 年 月 日开始计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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