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装修只有口头约定
未签订书面合同
产生纠纷该如何处理?

近日,金川区人民法院审理了
一起房屋装修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李女士因子女上学购买了一套老旧学区房,并口头约定按包工包料8万元的价格委托王某的工程队进行装修,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同时,李女士支付了6万元前期装修款。工程队仅在拆除了地砖、阳台隔断后,以现场有增项需要增派人手为由,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否则停工。李女士拒绝该要求后,工程队便消失了……无奈之下,李女士只好另找装修公司完成剩余装修工程,并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未完工部分工程款。
综合双方举证、现场照片等情况,金川区人民法院酌定在扣除相应的拆除及清运费用后,判决王某返还李女士工程款5万元。

法官提醒
合同是确定当事*权人**利义务和责任承担的重要依据。在日常生活实践中,基于熟人、信任等因素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较为常见。然而一旦发生纠纷,因为缺乏书面合同往往导致难以快速有效地定分止争。因此,在进行较大金额的经济活动时,签订一份规范的书面合同是必不可少的。
在进行家庭装修时,双方对于装修范围、装修价格、施工进度、付款方式及期限、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要作出明确约定并以书面方式予以固定,为房屋装修顺利进行提供更好的保障。同时,要树立好证据意识,一旦发现装修质量问题,应当及时进行取证;对装修过程中双方签署的书面材料、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都应当注意保存,以便维权时举证;大额款项应当尽可能使用银行转账代替现金支付;合同履行终止时,应完成书面结算和施工材料交接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