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把我的罪证一一列举,然后像个法官一样对我做出宣判:
罪证一:那天我挂断了你的电话,没有接你的电话,证明我不在乎你,让你很伤心!
罪证二:那天夜里你反反复复睡不着,莫名心疼,预感到我背叛了你,证明我不爱你,让你很痛苦!
罪证三……
罪证四……
……
鉴于以上种种,证据确凿,你宣布和我分手!我有上诉权,但上诉就是狡辩,你永远不会回心转意!

呵呵,我能说些什么?
我不过是刚刚喝了些酒,心里有些不痛快,向你抱怨了几句,问你怎么一天都不理我?结果,我就成了个罪人,你冷冷地对我做出了“审判”!
没有律师帮我辩护,我自己的辩护让你觉得荒唐可笑!
因为……所以……你用解数学题一样缜密的思维,推断出的结果怎么会有错?你对自己是那么的信任,相信自己是最伟大的数学家,完全根据已知条件推算出的结果,绝对不会有一丁点出错!
可是人生,可是爱情,是一道数学题么?更多时候,人生和爱情更像是一道阅读理解题,有人读后了然,有人却一再曲解误解,还自以为自己理解了真谛!

我没有多“狡辩”什么!
在你面前,我一次次做着罪人,被你审判,又被你于心不忍地释放。然后,新一轮的审判,新一轮的释放。循环往复,我已记不清多少回!我什么时候在你心里,能成为一个彻彻底底清清白白的人?
我不想多狡辩什么,说的越多,也许越被你看不起。你说的分手,我同意了,我尊重你,这样可以吗?
请删除我,拉黑我。你放心,只要你删除了,拉黑了,我绝不会再纠缠你!

我不会去想,曾经彼此许下过什么至死不渝的誓言,这些都成不了呈堂证供。没有保留证据的口头约定,没有法律效应!呵呵,不过,如果需要保留证据的誓言,那还是真爱么?
也许吧,爱情有时就是一时的沉迷,过了一时,突然清醒了,然后你就会觉得:好可笑啊,我竟然爱过你?
既然你清醒了,我也不会强迫你继续做梦。你看,我并不是一无是处,你要分开,你要分手,我特别特别尊重你的选择,我认罪,我伏法——即便你诛我的心,我也坦然接受了!
#头条家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