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欺负你之后,又反咬一口,为何如此没人性?他有可能是故意的,目的就是让你变得不干净,才显得他有多么的清一色。

他的目标是大庭广众,激起众人的厌恶他才万分得意。世间万物、相辅相成、互相成就、庄周梦蝶、蝶是庄周,庄周亦是蝶、春天温暖了百花、百花又点缀了春天、蜜蜂成就了花儿,花儿又何尝没有成就蜜蜂呢、一岁年华,已近尾声、悲欢离愁,如烟如尘。昨天已过,不必烦、今天正过,何苦烦。明天未过,犯不上、往后余生,愿你祥和美好,自己,平安、福寿都安康.

遇到这样一个丧气鬼,用软实力抗击,不争不辩。这种方式会让人反思一个问题,那就是你安静的怎么也让人讨厌不起来,反觉可能是个传奇。反观咬你的人,恰恰问题可能出自他那里。

u人的直觉非常神奇,自然把人的神思拉回到他身上,所以,百密有一疏,千算万算把群众的眼睛给大意了,不是所有人都是瞎子,最终被伤的人没事,而伤他的人倒霉了。把一个人欺负到头了,他就该什么也不要了,直奔主题拼到底了。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为利益而不择手段,他只想让利益更多属于自己,即使别人拿走了,他也会想办法再拿回来。

一种是“杀”红了眼,破打破摔,没什么利益不利益的,就对你这个人感兴趣,整你、压制你,怎么舒心怎么来,你有多少家产,多大的事业,已经不重要了,能燃起你这个人跟他斗智斗勇才是最解气的。

这类人基本活成了社会的败类,他知道自己这个德行是因为什么而起,是对自己无能的愤怒。他也知道自己这一生大概率就点到为止了,没有多大奔头,所以,即使破罐破摔也要拉上别人共葬前程。
他认为,既然自己没指望,看着别人神采飞扬、事业有成,就是对他的最大不恭敬。败落了还不忘清高,实则哪里配得上?远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