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残疾人就业补贴政策 (河北保定残疾人两项补贴)

今天(8月4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我为残疾人办实事”新闻发布会。有记者提问: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哪两项补贴?如何申领?

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赵健华说,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这是惠残政策中的普惠政策,也是广大残疾人受益面最大、关注度最高的问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是为,具有河北省户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持有第二代及以上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发放的,我市此项补贴标准为每月66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为,具有河北省户籍,持有第二代及以上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发放的,我市此项补贴标准为每月60元。

就如何申领这两项补贴,赵健华说:

第一步提出申请: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供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需有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填写《河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或《河北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第二步审核:村(居)委会在接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实际情况的核实。符合条件的,在村务公开栏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第三步审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有疑问的要进行入户调查,调查审核工作应在收到申报材料15个工作日内完成。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报县(市、区)残联。

县(市、区)残联在收到申报材料15个工作日内,借助残疾人证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复审工作,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将材料转送县(市、区)民政部门审定。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告知原因。

县(市、区)民政部门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审核,审核无误符合条件的,签署审批意见,并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和残联登记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县(市、区)残联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前。特殊情况下,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按季度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

河北保定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保定残疾人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