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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多数老师一旦发现学生抽烟,都会对其进行处罚,比如写检讨书、打扫卫生、找家长之类的。

可是今天要说的这位老师有点儿过分了,他的处罚方式竟然是逼迫学生喝烟灰、烟丝泡成的“茶”……

突然接到电话
孩子“尼古丁中毒”了
洛阳郭先生的儿子小宝(化名)今年13岁,是一名初中生。因郭先生平时忙碌,小宝就在学校附近的新起点培训学校上午托班。
郭先生说——
孩子一星期回家一次,平时都在午托班生活。
6月23日下午,郭先生突然接到家里的电话,“孩子被送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了。”郭先生连夜往家赶。
6月24日上午,郭先生见到正在住院的儿子。医生告诉郭先生,孩子是尼古丁中毒。

诊断证明
“诊断证明”显示——
诊断意见为“尼古丁中毒”,
处理意见为“住院治疗”,
结尾有医师签名,并盖有“洛阳市中心医院”诊断专用章。
孩子吸烟被老师发现
老师罚其喝“烟茶”
当天到底发生了什么,致使13岁的孩子“尼古丁中毒”?
郭先生说——
6月23日中午,小宝和两名学生在午托班抽烟,被其他同学报告生活老师。
生活老师让三名学生罚站,并让三名学生把刚买回来的两包烟抽完。
抽不完的烟,生活老师把它们泡在水杯里,还把烟灰也倒进去了,然后让孩子喝。

小宝说——
生活老师把让我们喝的茶称为“烟茶”,说是为了帮我们戒掉抽烟的坏习惯。
下午,三个学生回学校上课,老师发现 小宝和其中一个孩子脸色、嘴唇发紫,并及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随后,两名学生被送往洛阳市中心医院救治。
郭先生的说法也得到了小宝就读中学班主任的证实——
事情发生在午托班,两名发生尼古丁中毒的男生是我们班的学生。一名学生情况并不严重,住院观察一两天后就出院了,而小宝的情况比较严重,住院时间比较长。
年轻老师做事欠考虑
培训学校赔偿1.5万元
事发后,经郭先生多次反映,最终在西工区教体局相关负责人牵头下与培训学校达成协议,新起点培训学校赔偿郭先生家1.5万元以及医药费约800元。
“新起点培训学校”管行政的李主任说——
对学生进行处罚的男生活老师姓王,23岁,到我们这儿工作约半个月。
这个老师也比较年轻,做事情欠考虑。我们对他进行了思想教育,确保不再出现类似事情。
教体局限其
7日内整改到位
西工区教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教体局要求培训学校从安全、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
要求7天之内整改完毕,并向教体局递交整改报告,我们会对其进行复查,如果仍达不到整改要求,教体局将对其下发停办通知书,直至吊销其办学资格证。
针对此事,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律师杜鹏认为——
小宝等三名学生抽烟的行为固然不对,但作为培训学校的老师采用 逼迫孩子喝“烟茶”的方式处罚,是对孩子的变相体罚,已经涉嫌违法。